【人只有立場之分,並未對與錯?太單純了】 book18.org
作者:本人book18.org
2021/5/26發表於book18.org
字數:2610 book18.org
早上在阿米巴雪凡區看到了一篇什麼無冕之王的帖子,剛想誇他一句比硯香聰明多了,因為硯香這傢伙去年還在訴苦說和人爭辯時要駁倒對方認可自己的觀點。其實我倒是認同他這一點:很難說服他人改變已經根深蒂固的一些想法。但他說這句話說時是有前後鋪墊的,感覺不是很聰明的亞子。詳情可見2020/7/27幻想小說下的評論,或看《愛的釋放》第一章最後的作者(硯香)原話。 book18.org
回到原題,接著往下看,題主又說了一句:至於對人的評價,很多時候只有立場不同,並無對錯之分。 book18.org
霎時間把我雷得外焦里嫩。這點他耍了個小聰明,有個限定詞:很多時候。他沒有把話說死。可也正因為這樣,他潛意識就是覺得,很多時候就是全部的意思,為了不被人抓辮子。不得不嚴謹一點。誰又能說我這種推測是錯誤的呢! 事實上,我是這麼認為的:既有身份不同導致的立場一致的問題,也有身份一致而立場不同的問題,更有身份、立場皆不同帶來的問題。無論是哪一種,勢必會涉及到人間的是非對錯之分,即人的對錯問題。 book18.org
雖然在一個人閱歷較多一點以後,他有時難免會發現,人間許多對立的問題,如是非、正邪、善惡、好壞等等,並不都是很草率就能斷定的。同時對立的情況,往往並不如想像中那樣明顯,對立的雙方,可能有混同的成分、相似的成分,甚至還有完全相反的尷尬場面發生。 book18.org
但我們不能因為這樣而失卻了應有的評價準則,而是在自己的觀點表達里,必須認清自己堅持什麼和反對什麼: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絕不可中庸。 按照他的說法,如果僅僅是前者,那麼是不是意味著,只要我們立場不同,無論我做什麼,你都不可以說我錯——我殺人、害人。對不起,這是迫不得已的,基於我的立場利益不得不做。我沒有錯!但我只想說,剝奪別人的生命或傷害別人,都是惡!也是一種錯! book18.org
其實可以這麼說,人有身份立場之不同,自然也有對錯之區分。雖然裡面有混合的成分,甚至尷尬的場面發生,並不代表我們就一定要和稀泥,該堅持什麼還是要堅持的,反對的還是要反對的。 book18.org
以下,我講一件史實: book18.org
在抗日戰爭還沒打之前,胡適和當時的北大校長蔣夢麟給蔣介石寫了封信,說這場仗我們不能打,應該要保養國力,一打肯定要輸。寧可承認偽滿洲國,和日本人長治久安,換取發展的時間。聽到這個大伙兒都怒了,當時的一個國民黨元老,叫居正(居浩然的父親,我最愛看《十論》的作者),甚至要求把胡適抓起來殺了。可後來一場淞滬戰役打下來,發現真的打不過啊,要亡國啊。那個當初要殺胡適的居正,跑過去跟蔣說,我這個歲數也無所謂了,你要是覺得要和日本人談,我出面去談。你可以想像居正當時是抱著什麼樣的心態,那就是我不僅當時之名不要了,我萬世之名都不要了。只要能夠不亡國,我寧可被人罵漢奸了。 book18.org
這段史實,我曾經用來說明一件事,與其因拚死救國而亡國,還是適時當漢奸而積蓄力量。前者給人精神信仰,是為信仰而死,這就是意義。後者予人以現實力量,活著就是一切,就有未來。都不可或缺。如果非要偏鷙一點來個單一選擇,還是後者重要——給人以生存的力量。這自然與本文的話題無關。僅僅說明我本人的態度!說我怕死也好,當漢奸(其實當漢奸也不容易,並不是洗脫,因為當漢奸也是一種能力。有組織,號召別人的能力。這種能力不用在正途上,可惜)也罷,我相信人活著是最大的希望!而這一點,我說了很多次了,殉國當然得到人們的敬重,但別忘了那些活著的人,在默默積蓄著力量反抗,那才是一個國家的希望! book18.org
說得太好了,我想想,是抄誰的?抄前輩的,沒有他們一代又一代的精神陶冶,不會由我想的那樣通透!但通透歸通透,胡適當時還是想著太理想。勝利後,解密日本檔案,發現日本鬼子要吞併整個中國,實現東亞共榮圈。而且投降或戰敗極其影響國人的士氣,抉擇不可不慎重,不可不留後手啊!這些自然是事後炮,不過以胡適的才智,他應該是建議做兩手或更多手準備的。那樣,我以上說的全是廢話。 book18.org
我就喜歡跑題嚴重。哈哈! book18.org
不過,我還得補充一句正題:在居正眼裡,胡適之主張無疑是錯的,因為與他的價值觀不符、與國家利益更是有衝突。但在胡適眼裡,居正主張戰爭,並不是好的選擇。或者可以這麼說,開戰是錯誤的,因為不符合胡適所認為的國家利益最大化,事實上也的確證明了這一點! book18.org
你看,兩個都站在國家利益層面,而因為思考層面不一致,對與錯照樣涇渭分明。 book18.org
當然了,有些人不認這是對與錯之分,而是選擇迫使你覺得選「對」或「錯」。問題到了這裡,我大可以放心了。 book18.org
所以,總的來說,其實是分對與錯的! book18.org
不過他還是不錯的,對於記者的論述給了我不一樣的看法(儘管不說人話),還有另外一個網友,被他逐條分批自己,倒認為是對自己的攻擊,斥為幼稚,也是可笑。相必是沒想到自己說的話會被人這麼毫不留情面的逐條來批吧。哈哈 不過,題主另開貼,確實有刻意表現的嫌疑!或許這也是斥為「幼稚」的原因吧。而那位網友的說法也開闊了我的眼界(儘管同樣不說人話)! book18.org
明白流暢的白話文任重而道遠啊(黃文里極品雅詞這點做得很好),流暢他們做到了,明白卻沒有!這點正與我相反!哈哈😄 book18.org
另外,再說下,對人的評價應該是怎樣的?說簡單確實簡單,說複雜也的確複雜,關鍵看人從什麼立場去想咯。從迫害人的角度,從他雙標的角度,這不僅是他私德有問題,而且他做人也非常有問題。站在他角度,有人自然可以開脫是他為會所,執行版規,為了完成任務,使用合法的迫害手段又怎樣,你能說他裡面沒有動用私心嗎?這跟監獄裡邢訊逼供有什麼兩樣?要是這樣,「我」只要完成任務,可以不擇手段了,可以迫害人,可以不理別人尊嚴死活了,完成了指標就行了。這不是野蠻又是什麼,這不是混蛋又是什麼!你管「我」有沒有齷齪的動機,當然,你如果是野蠻我當然無話可說! book18.org
人類為什麼要制定道德條約和法律法規,就是不想讓人回到野蠻狀態——拼得你死我活,鮮血直流。畫一個圈,在裡面斗,畢竟體面了不少。但世事無那麼理想。自然也有人在圈內也能找到新的玩法——合理地迫害別人的能力,就是此種方式之一。 book18.org
社會險惡啊,我不求害人,但起碼多長几個心眼吧,別重蹈蝴蝶的覆轍就是了。 book18.org
至於他抄襲不認,心理分析我也寫過了,大名人嘛,認了名聲掃地。不認。名譽也掃地啊,只是我想讓他知道什麼叫面斥不雅!讓更多人知道這麼一個貨:辦事不公正,做事雙標狗! book18.org
不過他也是幸運。要是我看書多,輪著花樣將他「名揚天下」😎😎😎。 但也因為如此,在某種程度上我還得感謝他,因為逼著我要多看書,輪著花樣來幫他們「出名!」😎😎😎 book18.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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