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秘的印度香妝術 book18.org
性愛的快樂,必須芬芳而美麗。這不僅是古希臘、羅馬的床第哲學,即使公元前200年左右的古印度貴族社會,也如此。 book18.org
因此古印度的香妝術頗為發達,尤其是對於性臭部分極強的香妝術,更非希臘、阿拉伯—比擬。《愛經》教導「香妝術」「抽出罌粟油、茉莉花精,用文火慢慢煮,將之塗於下體便會飄蕩著馥郁的芳香」;《愛秘》也說:把黑胡麻、蓮花、小益智子、青蓮花製成的油,注入其中。另外,在《愛壇》中也提示種種處方:用文火把芥子油、茉莉花的煎汁煮熱,每天使用於內部,不會產生任何不愉快……以上皆為強烈的香氣劑,尤其是麝香、沒藥、白檀、淚夫藍、安息香等香油,更為經常使用的香氣劑;而且在兩情相悅之前,要先敷上蜜糖。 book18.org
《愛壇》又說「煎喜香拉雅杉一片,采胡麻油、腋芽、石榴樹皮、波斯產的柴丁香花……等的油,塗抹於內部,也能產生相同的效果」,這個處方,以滌凈內部、消除體臭為主。 book18.org
總之,如果能在事前先做「香妝術」,「男人、女人都能拋棄羞恥心,坦然相對,全身心統寢在歡愉之中,然後恬適的進入夢鄉」。能夠如此,性愛將被讚揚,成為芬芳的快樂和美的顯現;如果漠視香妝術,那就和動物無甚區別。 book18.org
可怕的通姦罪行 book18.org
古印度是一個極端重視階級的社會。如果同種族、同階級的男女犯了通姦罪,至多只是罰金;如果階級不同,則罪行極為嚴苛。低階級的男性侵犯高階級的女性,性器要被燒除,而且要躺在燒得通紅的鐵床上,施以火刑。高階級的女性和低階級的男性私通時,則用鐵制之物將其陰道灼壞。如果同一階級,則要被砍掉兩根手指,或是課以罰金。以上的規定,見於倫理法典夂。 book18.org
如果是女性侵犯女性,除了課以罰金之外,還要付給對方200倍的婚嫁費,並被笞杖十次。,『 book18.org
假使是婦人侵犯姑娘,則須剃去其頭髮,或切斷其兩根手指,再用驢或馬拖著遊街示眾。因為古印度嚴禁女性同性戀,而頭髮是女性美的象徵,具有難以取代的意義,因此, 剃去女性同性戀者的頭髮,無異於宣告了死刑一般。第二次世界大戰時;,與德軍發生關係的西歐女性,也邊到剃去頭髮,並被放逐的噩運。、 book18.org
至於中世紀時的阿運伯,通姦刑法徒具虛文,因為可蘭經上規定,需要有四個以上的人證,才能證明被告犯了通姦罪。四個人同時窺視通姦現象,則是極不可能的事。所以通姦罪根本無法成立。何況阿拉伯是一夫多妻制,丈夫可以娶四個妻子;除非精力過人,否則犯通姦罪是不可能的。再則,如果真想滿足性的渴求,在印度、阿拉伯,這些娼妓制度甚為發達的地方,狎妓何難之有?又何必挺而走險。 book18.org
以上所述,是國定的刑罰,私刑則更使人駭然,尤令男人聞之喪膽、震慄不安;因為當其姦情被識破時,立刻遭到「去勢」的噩運,在後宮,妃嬪們如果捉到姦夫,就以品簫之法枯竭其性能力,使其變成陽萎。 book18.org
割禮儀式 book18.org
割禮就是切除男性性器之包皮的手術:「創世紀」中說: book18.org
「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都必須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立在你們的肉體上,作永遠的約」。 book18.org
古代,猶太人也承襲了古埃及的宗教習俗——割禮。目的何在呢?第一是為了使生殖器圓滑;反之則有形成性無能之虞。因此,猶太人在出生後第八天,即要割除包皮。原始非洲及黑人社會,也實施這種割禮的宗教習俗。當然,穆罕默德及其回教信徒,也和古猶太人一樣施行割禮。但是,古希臘、羅馬、歐洲諸國、印度地區,尤其是白種人,包皮很長的情形很多,他們並沒有行割禮的習俗。割禮除了上述所謂目的外,從衛生觀點來看,也不可或缺,尤其是中東、近東、非洲等高溫潮濕的地方,更有必要。 book18.org
現在非洲大陸的人民和貝恩族通常在三至十歲之間進行割禮;由於醫療普及,通常都在醫院裡實施,施行割禮時, 也和慶祝男子的成人儀式一般,舉辦各種慶典。 book18.org
非洲就有這種風俗。小孩子穿著盛裝,由雙親陪伴著到 禮堂去;在行列最前頭,樂隊歡欣鼓舞地擊鼓前進;可是即將行割禮的小孩,每每一副驚慌的神情,哭喪著臉,就象將赴刑場一般。 book18.org
割禮是女子的榮譽 book18.org
穆罕默德曾經這樣說:: book18.org
「割禮是男子的儀式,是女子的榮譽」。 book18.org
在阿拉伯、埃及、東非回教徒之間,女子也進行割禮。 所謂女性割禮,即是切掉女性性器的一部分。因為,這一帶的女性,性器通常異常發達,外性器十分顯著。 book18.org
割禮與其說是基於衛生的觀點,不如說是男人的嫉妒心所致,他們為了預防女性紅杏出牆,就想出了這種做法。他們為這樣做,就象男人割去包皮一樣,能使性快感變得遲鈍一些。 book18.org
根據艾倫·愛德華的觀察,阿比西尼亞和蘇丹一帶的成年女性,性器裂比一般女牲大一倍,她們大抵在8至12、 3歲時進行割禮。在東非,15個種族之中,大約就有9個種族有割禮的習俗。關於割除的辦法則有許多種。 book18.org
女性的割禮過程比男性更為痛苦,甚至有人在中途昏死過去。當她們行過割禮之後,就用冷水洗滌傷口,敷上牛奶。在傷口未痊癒之前,她們必須睡在另一間隔離的小屋內。 book18.org
但是,行割禮後的女性卻違反了男士們的初願,她們仍然有旺盛的欲求。雖然她們失去了敏感的部位,卻仍能感受快感。由於太過於奢求這種快感,她們迫切希望男人們能夠有堅挺巨大的性器。這種現象,是男人們始料未及的,令他們駭異萬分。 book18.org
如此一來,行割禮之後的女性,產生了一種特殊的性技巧,懂得此種技巧的女性,遂成為高級娼妓,在阿拉伯,她們是罕見而珍貴的妓女。 book18.org
中國娼妓制度的發展 book18.org
根據王書奴《中國娼妓史》的記載,中國的娼妓制度, 確立於公元前685年(周莊王19年),是國管制度。創設的理由是為了減少淫亂,保持淳厚的民風。這些妓女戶被稱為妓院、女閭;妓女則稱為「官妓」。 book18.org
創設之後,經歷春秋、戰國、秦漢、隋唐,在唐朝和明朝時臻於極盛。唐玄宗開元年間以來,在長安、洛陽的禁苑中設置「內教坊」培養歌妓,讓她們學習聲樂、器樂、舞蹈、雜藝;另外,還在「貴牙院」學習性愛術。這些歌妓,除了在宴席上表演歌舞音曲之外,還兼以慰藉賓客臥榻上的無聊。 book18.org
娼妓有官妓、菅妓、家妓之分官妓設於州郡、藩領的衙區之內,專門在刺史和節度使的公私宴席上伺候,並且兼以陪宿。菅妓設于軍營之內,將官調遣他處時,可以攜帶中意的娼妓隨行。家妓則是宗室諸王、將相富豪之家的娼妓,她們的身份不是婢女,也不是妾身,而是在宴席上彈奏絲竹管弦、表演舞蹈音曲的歌伎伶人。一般王室宗親的家妓約有數十人,皆是才藝容姿雙絕的麗人。李願的洛陽宅第中,就有歌妓百餘人,聲色豪華,堪稱當時第一。就連白居易也擁有樊素、小蠻兩位美艷的家妓,這是世所傳誦的事。 book18.org
公娼之外,也有私娼。私娼多半聚居於洛陽的平康里,現今日本京都之島原、江戶之吉原,皆模仿唐朝平康里而設。妓女們或歌妓和任何人都可以交歡,上自王公貴族,下至販夫走卒,一概來者不拒。 book18.org
明朝時,在金陵(南京)設有妓館,被稱為「板橋」, 極盡聲色之娛;蘇州一帶,風流優雅的畫妨;往來於運河之上,享盡浮生之樂。當時的娼妓並不只是賣春,她們均擅長歌舞樂曲等技藝,多才多藝。 book18.org
古代中國的嬖妾 book18.org
劉向所著《烈女傳》一書中的「孽嬖傳」,就是夏商周三代後宮嬖妾的事歷記錄。由此,我們可知,中國在公元前二千年初期,就已經有宛如遠古埃及、蘇美人的後宮。 book18.org
周禮記載:天子可以擁有「後一人、夫一人、九嬪三、世婦二七、女御八一、妃二十」,可見後宮的陣容十分浩大。 book18.org
根據《烈女傳》所述,大禹治水有功,而為夏朝第一代君主,傳至末代君主夏桀時,十分寵愛一個叫作「妹喜」的嬖妾,她是一個殘酷苛薄的女人。 book18.org
日日夜夜,夏桀讓妹喜巫在他的膝上,聽她惑君的妖言,酒池肉林的享受之外,還特地為她建造一座奢華的玉制寢台,過著「以臨雲雨,殫財盡幣,意猶未盡」的生涯。 book18.org
殘暴無道、沉溺女色的夏桀,終於被英明的商湯放逐,但是,商湯的末世子孫紂王,卻也好色成性,對一名叫妲己的嬖妾寵愛備至。「妲己」宛如就是「惡女」的代名詞。她是一個「流酒成池,懸肉成林,使人裸形,相逐其間,成長夜之飲」的逸樂淫蕩之人,夜夜饗宴。此外,她還設炮烙之法(火刑)在銅柱表面塗上油,加熱後,命令犯人行於其上,不可忍時,即掉落燃燒的炭末之中;她卻在遠方眺望酷刑的進行。 book18.org
中國人把這種嬖妾形容為「傾城」,因為,由於她的驕奢淫佚,往往導致禍國殃民的大悲劇。在漫長的歷史中,這些女禍,還只不過是前奏曲的一小節罷了。 book18.org
到西漢元帝(公元前五世紀)時,後宮妃嬪多達數千人;即使王公貴族,也擁有數百妻妾;一般官吏擁有幾個家妓(妾)也是不足為奇之事。 book18.org
唐玄宗時,後宮表面上似乎又返回「周禮」之制,連楊貴妃在內,共有嬖妾122人。但實際上,在長安和洛陽等地的離宮,後宮佳麗竟然多達4萬人。 book18.org
美麗的中國采女 book18.org
「粉頭的肌膚細柔滑潤,盈手可抱的腰肢,就象軟玉溫香一般,真是千金難買的佳人。」 小說《金瓶梅》,曾有類似的描寫。 book18.org
蘇州女子是世界第一美女,這是眾所公認的。在古中國,習慣把性感的女人稱為「采女」,采女似乎是理想美人的稱呼。 book18.org
簡約而言,《玉房秘訣》一書所認為的理想美人應該是一一高矮適度、胖瘦得宜、性格典雅、謙遜熱情。濃黑的秀髮,細長的鳳眼、豐潤的耳朵和嘴唇,略挺的鼻子,柔軟的肌肉,白嫩的皮膚、艷麗的光澤、婀娜的身材,四肢關節處,覆蓋著盈潤的脂肪、肌肉柔軟、富於彈性,聲音低沉柔和,婉轉動聽,是為美人。 book18.org
悟道人編的《性史》中,將采女的陰戶之相,分為如下12種:龍珠、飛龍、猿猴、鷹鉤、田螺、盆子、竹筒、春水、雞雉、鴨嘴、蛤蚌、羊腸。 book18.org
關於采女,另外還有一說,因為采女在琴瑟相和的時候,全身香汗淋漓,男人可以不賣弄技巧,不損精氣,所以她們是使男人獲益最多的女人。 〃 book18.org
中國的宦官 book18.org
穿著灰袍、黑褂,象侍女一般的僂著身子,邁著小步; 膚潤滑艷麗,聲音纖細柔膩,雙手經常貼放在兩腿旁側, 看人時,總是垂首低眼,不敢正視——這就是中國宦官的寫照。公元前一千年,他們就活躍在東方的歷史舞台上;據甲骨文記載,中國在殷朝武丁時代,宦官即已存在。 book18.org
在那時,有一些容貌傢麗,但家境貧苦的男人,往往為了貪享榮華富貴而自薦為宦官,進入王府之後,逐漸可以升格為後宮的長官。古王朝時代,宦官人數約一萬餘人;到 17世紀時,明朝後宮竟有十萬名宦官。宦官就宛如纏足一樣,是猜忌心的產物,他們是被因鎖的男人。 book18.org
中國宦官的去勢法只有一種,那就是「從陽具根部,把睪丸整個切除下來」。通常在成年前後的一段時間施行。由於古代中國醫學發達,因此幾乎沒有任何失敗的案例。在阿拉伯的兩種去勢法當中,成功率幾乎只是40%。平均每百人當中,就有六、七人死亡。 book18.org
自願為宦官的人,首先前往「廠子」繳納6兩紋銀(清代時的3萬元)作為手術費。如果付不起這筆錢,可以在入王府為宦官之後再繳納。手術時,由兩個人負責進行。首先把欲去勢者的手腳拉直,牢牢地綁在手術台上,固定好雙腳。 然後用熱胡椒湯清洗3次,隨即拿起一把鐮刀狀的利刃,快速揮落,將之斬下,最後用針或栓子把尿道口堵塞住,再用浸過冷水的紙包紮好。手術至此即算完畢。但是,手術之後 去勢者要由這兩位負責手術的人抬著,來回走兩、三個鐘頭,然讓他靜躺三天,3天之內,滴水不沾,那種又疼又渴的感受,宛如地獄般痛苦。3天之後把紙去除,即恢復正常。宦官去勢之經過大抵如此。 book18.org
但是他們仍然要見習一年,才能進入王府。初為宦官的他們,由於沒有括約肌,排尿時總是呈滴流的狀態。 book18.org
由綠頭牌決定夜侍權 book18.org
中國皇帝之大內(即後宮),掌管閨房諸事宦官稱為 「敬事房」,其長官即為「敬事房太監」。太監的職責就是協調皇帝與皇后,以及其他寵妾的性生活。皇帝雖貴為一國之尊,卻也不能任意出入皇后的寢宮,訪問之前,必須先向太監報備,好讓太監能夠把皇帝、皇后相歡的日期記下,作為日後皇太子身份的證明,貴妃以下諸寵妾和皇帝在一起的日子,也要列入記錄。 book18.org
唐代時,後宮佳麗120人,這個數目還是對於皇帝性生活的一種有節制的規定。但是即使精力絕倫,也難以均等的施寵;因此,有所謂「綠頭牌」的出現,這就宛如抽籤一般。 根據《宦官》一書所述:當皇帝晚宴之後,太監就獻上一個大型的銀盤,盤上放置許多平常皇帝最寵愛的妃嬪的名牌。 皇帝把名牌看過之後,就把願意共歡的妃嬪的名牌翻個面, 於是,那位被選中的妃嬪,即獲得了夜侍權。 book18.org
到了規定的時辰,站在室外的太監會大聲通報:「是時候了。」然後將這位妃嬪背出寢宮。就象她進來時一樣,裸著身子,用羽毛摟包著,讓太監背出去。事後,太監會詢問皇帝,是否要讓她懷孩子,如不要,太監即負責將她洗滌乾淨;如果皇帝想要子嗣,就將日期記錄下來,作為日後之憑證。 book18.org
我們順帶一提唐玄宗時「貴牙院」。據說,貴牙院是教導性愛術的場所,民間傳說集「三千寵愛於一身」的楊貴妃在這裡獲得最優獎呢!可是,宮中卻有更多的妃嬪,直至老衰之年也不曾見皇帝一面,她們真是可憐的女人!白居易曾寫 「上陽白髮人」,感嘆十六歲人宮之妃嬪獨守空閨,直到風燭殘年。 book18.org
這怎不令人慨嘆!能否和皇帝一夜歡愉的命運,不就象賭徒擲骰子一樣?; book18.org
第二章 中世 book18.org
性是神聖的行為 book18.org
在西方世界,聖保羅可能是第一個將「性」與「神聖」划上等號的思想家,在哥林斯這個相當開放,對性採取世俗享樂態度的希臘古城,他對當地的小型基督教團體做過如下的訓 誨:「你不知道你的身體是基督聖體的一部分嗎?我可以讓此基督聖體的一部分成為妓女身體的一部分嗎?絕不!你不知道那和妓女結合的人將與她成為一體嗎?聖書上說過:『兩個人將變成一個肉體』」。 book18.org
性是神聖的行為,與妓女交歡成了不被容許的罪行,夫妻間的「敦倫」乃是一種宗教體驗。聖保羅認為,獨身生活更符合基督教精神,但他承認,這需要相當的自制力,並非每個人都可以做到,因此對於「熱情如火」的人,他說:「結婚要比慾火中燒來得好」,同時建議「丈夫應該對妻子履行同居義務,反之亦然……除彼此同意在某個時節分開,好讓你能專心於祈禱,否則不要拒絕對方。當祈禱的時節一過,即應再團聚,以免撒旦在你缺乏自制力時乘虛而入。」 book18.org
事實上,聖保羅並沒有如後世所形容的那麼保守頑固, 他生活於那個時代,覺得結婚雖好,但一個人如果能過獨身生活可能更好,但慢慢的,教會領袖任其結論中的皮肉乾萎脫落,只剩下僵硬的骨架——聖保羅變成了「獨身優於結婚論」的奠基者。 book18.org
聖奧古斯丁對性的「拯救」 book18.org
根據聖奧古斯丁的解釋,上帝所創造的男人和女人原是 「心靈的生物」,能完全控制他們的肉體。在伊甸園裡,如果曾經發生過性行為,那也一定是清純而冷淡的動作,沒有色情、狂想及不可控制的反應摻雜其中。性交只是懷著嚴肅的感恩心情,利用造物主設計的「器械」去履行生殖過程中所需的步驟而已。 book18.org
但當亞當和夏娃墮入罪惡的深淵,意識到新奇而自私的衝動(奧古斯丁稱之為「色慾」)後,他們無法控制這種衝動,失足的立即反應是亞當和夏娃開始覺知自己的裸體,而且對此感到羞愧。聖奧古斯丁認為,亞當和夏娃抗造物主的命令反映在他們對自己生殖的關註上,他們無法控制一些新生的現象,而不得不編織樹葉,來遮掩現在被稱為pudenda的生殖器。 book18.org
聖奧古斯丁認為,亞當和夏娃所犯的原罪,仍然存在於他們的子孫中,這可以解釋生殖器官在人體結構上的獨立性與荒謬性。肉慾衝動的難以駕馭本質及伴隨性及動作所生的羞恥感等。性與色慾是「原罪」中的兩大成份,在人類墮落之後的每一性交動作都是邪惡,由此而生出的每一個小孩也都是有罪的。上帝為了人類的延續而賦予第一個男人和女人無可責備的本能,但色慾卻使它蒙羞。 book18.org
這種合理化的一個結果是對拿撒勒人耶穌之純潔性的再強調,因為耶穌未受過任何肉慾接觸的污染。而拒絕性交成了人類獲得救贖的最佳指望,唯有過禁慾的獨身生活才能臻於曾存在於伊甸園中的優雅狀態。 book18.org
而對意志太過柔弱,無法過獨身生活的人,教會有義務讓他們回歸於原始而無可責備的本能,以不含激清的性來繁衍基督徒的後代。聖奧古斯丁所倡導的冷靜無邪的、有目的的性交對後世的基督教世界有相當深遠的影響。 book18.org
聖奧古斯丁個人的思索,滿足了他在信仰與理性上的需求,同時為教會提供了一個有利的辯護,肉體不再是負載靈魂的臭皮嚢而已,它更是考驗―個人道德的指標。既然在「性」中發現肉體娛悅有罪的,那麼顯然絕大多數人都是「罪人」,都需要教會的救贖。 book18.org
基督教的性道德和性罪惡 book18.org
早期基督教的傳教布道者、基督教神學教義的奠基者猶太人希臘哲學家斐洛,最早提出了基督教關於性的看法。他說: book18.org
「你們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情慾的是I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私通,污穢、好色……凡屬基督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一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book18.org
「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欒童的、親男色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之外。惟有行淫的,是對自己的身子犯罪。 book18.org
「男不近女倒好。但要避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我對著沒有嫁娶的男女及寡婦說,若他們常象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蜍娶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妻子不可離開丈夫……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當女兒系處女之身,叫她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book18.org
可見,斐洛強烈反對「私通」這種沒有婚姻關係的男女之間的性交行為。而為了防止私通,有必要允許結婚這種「惡行」不過,他並不認為結婚就是積極的善行,也不讚美夫妻之愛,更不主張非生孩子不可。要言之,只要是性交,無論婚內的或婚外的,都是不道德的;他所欣賞的是獨身、童貞和處女。 book18.org
聖斐洛的觀點,後來被中世紀基督教會所提倡發揮。他們同樣認為,處女狀態要比結婚更好。例如梅托戴維斯就仿效柏拉圖的《饗宴》,寫了《十個處女的饗宴》,文中列數了處女的種種優點,認為這遠遠勝於所謂人生最大幸福的婚姻,提出「處女乃基督之新娘」。這一思想隨後又為聖奚普里安進一步闡釋。他奉勸那些「發現妻子與某他男子同衾的丈夫,不要憤怒,也不要瘋狂……因為耶穌基督如果發現獻身於他的處女同男子睡覺,也決不會狂怒。須知犯下此罪的女性,並不是對丈夫、而是對天主犯了通姦之罪。」由此,他認為誘惑處女者並非品行不正,而是犯了 「通姦」 。 book18.org
如此這般推崇處女,結果出現了婚後也不發生性行為的夫妻。特別是教會神職人員,人生半路來禁遏慾望,不能算是根絕惡行,因而有人自閹,有人則遁跡沙漠,向色慾惡魔博戰,成為聖者。 book18.org
使斐洛的禁慾說的以體系化的是羅馬帝國末期基督教哲學家聖奧古斯丁。他認為人類作為亞當、夏娃的後代,生來都註定有罪,罪根就是生殖器,性的快感是一種罪惡。因此禁慾是勝過結婚的一種善行。人生現世最好不要結婚,而應根據神靈的旨意,侍奉唯一的丈夫耶穌基督。但是奧古斯丁並不否定婚姻,他指出,不是為了滿足性慾而是出於生殖目的的婚姻正是一種善行。在《上帝之城》一書中,他這樣寫道,丈夫與妻子同房,不應刺激誘發情慾,而應保持心情寧靜,這才不傷肉體的完整……然而,肉體任何部位也不能燃起情慾的烈火,只能保持與慾望相應的自發力量。由此我們確信,男性的精液注入子宮時,對女性生殖器官的完整沒有絲毫損傷,正如經血來潮自處女子宮流泄而出無傷其肉體的完整一樣。換句話說,生殖行為好比往地里播種,必須單純而不動感情、不存羞怯」。 book18.org
早期基督教的性道德觀,後來長期支配著天主教會的人們。他們認為獨身最值得讚美,結婚是次善之策。性交的合法只限於婚姻生活的範圍,性是有罪之物。因此,不以妊娠為目的,性交就是罪惡,也就是說,只有生殖才是正出性交的唯一動機。新教興起之後,除了不再讚美獨身之外道德觀和天主教大同小異。 book18.org
以上敘述了基督教的性交觀。那麼基督教對手淫問題又如何看待呢? book18.org
男性的手淫,在古希臘即已存在。亞里士多德認為那是兒童、奴隸和體弱的老人才幹的事。第歐根尼。拉爾修在其編纂的《名哲言行錄》中記載了犬儒學派哲學家第歐根尼一件軼事,說他曾在大街上一邊手淫一邊聲稱:「這樣做著能使胃口增強,肚子吃飽就好」。哲學家克里希普斯後來對第歐根尼這種行為還表示讚賞和欽佩。到羅馬時代,醫師卡勒洛斯認為精滿有害,應盡力使之排出。總之,在古代希臘、羅馬。男性手淫並非罪惡,但尚屬罕見現象。只是到了基督教產生之後,手淫現象才普遍起來。伊斯蘭教的神學家將其稱為「基督教徒的惡癖」。到中世紀,經院哲學家托馬斯·阿奎那和尼革奧果斥責手淫,說它比「私通」罪惡更大。中世紀神學家把性興奮時無色透明液體從男性尿道口滴出的現象比之為蒸餾過程,,但阿奎那認為發生這種情況時應當懺悔,尼革奧里甚至認為罪當一死。 book18.org
另一方面,女性通過男性生殖器模具以自淫的現象,也古已有之。《舊約·以西結書》就有記載說:「你又將我所贈你那華美的金銀寶器,為自己製作男性人像,和它行淫樂。」不過,這在當時就受到責難。 book18.org
但是,對男性手淫的斥責變得嚴厲起來,則是在瑞士醫師蒂梭的著作《關於手淫以及手淫致病的研究》於1760年發表之後。他將手淫叫做「Onanism」,是取之於《聖經·創世紀》中的人物俄男。俄男是猶大的次子。其兄名珥,娶他瑪為妻。珥後因行惡被耶和華所殺。猶大對俄男說,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他盡你為弟的本分,為你哥哥生子立後、俄男知道生子不歸自己,所以同房的時候,便排精於地,以免給哥哥留後,結果耶和華發怒殺了俄男。 book18.org
蒂梭根據俄男的行為遭耶和華怒責的故事,認定手淫犯罪,是自殺行為,未免有些輕率。鉭是,十八世紀法國百科,全書派哲鍾伏爾泰在其《哲學辭典》中以俄男的故事為例,將蒂梭的觀點考-步作了通俗的解釋,以便世人周知。 由於他的社會影響,當時的人們都減手淫是一大惡行。在這種宗教觀念之上,有人又醫院角度補充發揮說一旦手淫,就會精神痴狂,患癲癇、斜眼、哮喘、耳聾等病症。這樣一來,手淫是「萬惡之源」的觀念,自十八世紀末以後使愈加根深蒂固了。 book18.org
必須指出,在蒂梭引以為據的故事中,俄男的標為實標上並不是手淫而是性交中斷,並且俄男之所以被耶和華所殺,其原因既非手淫也非性交中斷,而是因為寡婦同小叔子結婚違反了逆緣婚的規定。《舊約聖經·申命記》中載有這樣的規定,兄弟同居,其一若死,且其無子,則死者之妻不可外嫁他人,大伯子或小叔子須娶之為妻,以盡兄弟義務。」 俄男被殺,正是由於犯了這條摩西所謂律法的緣故。因此, 蒂梭對《聖經》的解釋,實在是信口開河。 book18.org
對賣淫問題,基督教的性道德也有一套說法。 book18.org
據古希臘歷史學家布羅多德記述,古巴比倫所有的女性在結婚前部必須到米莉塔神廟裡去,同那些將錢幣投中自己膝蓋的男子做一夜露水夫妻,然後將錢幣獻給女神。這種宗教性質的賣淫(神廟賣淫)習俗,在古代東方各民族中廣泛流行,它遭到猶太教的強烈抨擊,《舊約·申命記》就說: 「以色列的女子不可有神廟裡的娼婦」。同時,也存在著後世所見到的職業妓女;《舊約·箴言》里描述道,她們「有時在街市上,有時在寬闊處,有時則在街頭巷尾,佇候伏擊。,可 是,對這樣的賣淫現象,猶太教似乎卻不以為是道德上的惡行。《箴言》第二十九章說道:「愛慕智慧的,使父親喜悅;與妓女結交的,浪費錢財。」而《舊約·以賽亞書》則與道:「七十年後,推羅的景況,必象妓女所唱的歌一樣:『你這被忘記的妓女啊,拿琴周遊城內,巧彈多唱,使人再想念你』。七十年後,耶和華必眷顧推羅。他就會再次得到妓女的報酬,她們和地上萬國的人們行淫。其貨財和報酬,要獻給耶和華為聖,必不積攢存留。因為她的貨財必為住在耶和華面前的人所得,使他們吃飽,穿上等衣服。」推羅是指現今黎巴嫩境內的一個港口,在古代曾一度繁榮。因此這裡表面上是在敘述貿易的事,但實際上是以賣淫來比喻貿易,並不認為賣淫是道德上的罪行,而認為它只不過是蓄財的手段或 課稅的對象。 book18.org
真正開始論述賣淫問題的基督教神學家是奧古斯丁。他說賣淫無論多麼下流、邪惡和不道德,也是必要的。假若人間沒有賣淫婦,世界就會被色慾污染。」托馬斯·阿奎那認為:私通雖是有罪的行為,但賣淫則對社會有益,「街上的賣淫,有如宮殿里的下水道,一旦揭開下水道,宮殿就會被污物臭氣瀰漫。」新教創立伊始,對賣淫不表示同情和寬恕;但到了十八世紀,奧古斯丁的觀念在新教諸國中流行開來,人們認為「最好的德行需要最壞的惡行來補充」,「如果賣淫女人遭到放逐,那麼若要保住我們妻女兒的名譽,還有什麼措施是萬全之策呢?」進入十九世紀後,利克更提出了如此名言:「賣淫是一道天然的屏障,能夠保持家庭的神聖和妻子女兒的純潔。」可見,基督教的性道德,是不以賣淫為惡事的。 book18.org
歸納起來,基督教的性道德有四大特點:一、推崇獨身,認為結婚是次善之策;二、性交在婚姻範圍內合法、但不為生殖而圖快樂的性交則是惡性;三、手淫是一大惡事;四、賣淫是必要的罪行,當予認可。其中第二點和第四點都有防止未婚男女之間私通的意義,是對同一事件互為表里的說法。因此,可以認為這樣的性道德有如財產繼承,完全是出予經濟動機,只有弄清楚確確實實是自己的後代,才能將財產傳給他,否則決不能給身份不明的人。 book18.org
任何與生育後代無關的性行為都被基督教視為是墮落的、污穢的、有罪的,需接受各種不同形式的處罰。它的嚴苛是現代人難以想像的,譬如「夜間遺精」,現代醫學認為它是正常的生理現象,但因為它顯然與「生育」無關,所以在當時被視為是有罪的,而且是牧師們需經常處理的一種 「罪」,因為它實在太普遍了,連接近上帝的教士有時亦難倖免。 book18.org
「夜間遺精」如果是「無意的」,當事者需立刻起身,唱7 篇懺悔詩,第二天早上再補加30篇。 book18.org
但這還是比較輕的處罰,另有一種處罰是,一般人的夢遺若非出於己意,禁食7天;若「用手協助」(手淫),則禁食20天。教士若在教堂里遺精(用手協助)禁食30天, 主教則禁食50天。 book18.org
避孕(避免或阻止懷孕的性行為)更是一種重大的罪行,有一個當代美國學者研究公元6世紀到9世紀保存下來的20種悔罪詩篇,發現絕大多數對「導致不孕的毒藥」等都有相當嚴厲的懲罰,需處3到15年的苦刑。而「性交中斷」 也需處2到10年苦刑。只有「性交」而拒絕「播種」是上帝所不容的,推而廣之,除了禁慾外,任何避孕方法都是「有罪」 book18.org
的。 book18.org
不以「育種」為-的的性交,顯然是為了「肉體的愉悅」,所以除了苦刑外,還需「禁慾」一除了麵包和水外,禁食美 酒佳肴,禁止性行為,禁止任何被解釋為「自我放縱」的事物。 book18.org
墮胎也是一種罪,但妊娠40天以內的墮胎(神學家認為胎兒是在40天時才具有靈魂)比避孕的罪要輕一點,這可能是因為墮胎本身對當事者即有痛苦與懲罰的意味。聖·杰倫曾說,放蕩的婦女以邪惡的毒液來墮胎,如果因此而死亡,那麼她下地獄時就犯了三重的罪行:一是自殺,一是背叛她「天上的新郎」——基督耶穌,一是謀殺她尚考出生的孩子。 book18.org
命運悲慘的中世紀娼妓 book18.org
15世紀時,德國烏爾木地方史的文獻上記載:「妓院主人應該遵守如下的誓約:每餐給予妓女三道菜:湯、肉和蕪菁。沒有肉時,就供應沙丁魚。懷孕的妓女,必須逐出門戶;繳清債款,就可停止公娼生活,回復自由之身;就業之中病歿,則必將之埋於塵土之中,或棄之在剝獸皮的場所。 另外,誓約上還規定娼妓必具的資格:獨處之身;而且不得染有性病;至於乳房未成熟,不適於成為性愛對象者,也不得當娼妓。」當時的娼妓,所得報酬薇薄,-一般柳街暗巷的價格,約在1馬克德幣以下;繁華都城的妓女,也只不過獲得相當於一個雞蛋的價錢而已;如此廉價的賣淫,大概是由於人數繁多,競爭激烈的緣故;但是這也暴露了她們貧苦而悲慘的命運,她們被迫生活在可憐和薄倖之中。 book18.org
妓女和良家婦女是一眼即可望知的。因為她們的裝扮異於一般婦女。義大利和德國的妓女,身穿黃色衣服,肩佩黃色緞帶以資識別。佛羅倫斯的妓女,在帽子上綴有小鈴子; 萊比錫的妓女,則披著飾有藍帶的黃色斗篷。她們不能穿金戴銀,包括珍珠、珊瑚、寶石之類,以及刺繡之服,都不能上身;而且她們也不能逾越所指定的地區外宿。在英國,甚至還禁止她們做禮拜、望彌撒。公娼之外的秘密賣淫,當然是被嚴行禁止的,一經發現有此事,必定會遭受嚴厲的責罰。 book18.org
而且,這些妓女分屬教會、主教、領主、市所有;因此,妓院主人必須經常納稅、送禮。妓女們的生活連奴隸都不如。14世紀時,擁有法國普拉文斯的西西里女王和普拉文斯伯爵約尼一世,就曾因為籌措這回西西里的旅費,而厚顏無恥的在西比農橋開設妓院,榨取妓女們的夜渡資。 book18.org
雄偉壯觀的護袋 book18.org
「我的郎,如果你受傷,事情該有多嚴重。你是我心愛的,要好好的穿著鎧甲保護它。」這是《潘托魯的故事》中, 一位優雅的夫人對將赴戰場的老爺說的話。夫人認為,他的下體只覆蓋連環甲是不夠的,因此,她利用騎士配戴的厚鐵冑,設計了一種新護袋。歐洲男士 15世紀初以前,只穿羞極短的上衣,一副野獸模樣,過於暴露而顯得格調不高,而且,也常常由於妻子、女兒們的惡作劇,而顯得萬分困擾。教會有鑒於此,就指示人們設計一種把下體包起來的護袋或鞘袋。 book18.org
男人們把護袋製作得看起來龐大而雄社,就象婦女用鯨骨束腹,把乳房向上推起,使之圓鼓膨脹一般。拉伯雷曾經以下列這段話,說明護袋的必要性: book18.org
「豌豆、扁豆、胡桃、棉杼、球栗等植物,它們的胚芽子都被堅固的包了起來。和它們相較,人類無異是脆弱、柔軟、赤裸而無殼的生命。」 book18.org
護袋是武人裝備的精華,男人表征的勳章,值得誇耀的榮譽。往昔,這種保護下體的鞘帶是絹製品,或在上面飾有金銀線條或剌繡,甚至也有鑲著寶石、土耳其玉、波斯珍珠 等象王冠一般的絕品出現。 book18.org
「道具」微小的男人,也把護袋做得看來雄偉社麗。他們把檸檬放入袋中,塞進棉絮或破布等使之顯得膨脹。此外,還有人裝置「牡牛頭」樣式的護袋,威風德壤的在街道上昂首 闊步,吸引婦女的視線。 book18.org
奉獻初夜就是繳納結婚稅 book18.org
1538年,蘇黎世州議會頒布公告如下:「在領地內的農民(佃農、農奴),結婚時,要讓領主享有新娘的初夜權, 換句話說,新娘有向領主提供新娘服務的義務,如果拒絕, 新郎必須付錢給領主。」 book18.org
這種違反倫常的風俗,在中世及近世經常可見。對領主而言,年輕力壯的農奴是他們的勞動力,和家畜、農作物一樣,都是他們的私有財產。根據「風俗史」的記載,在德國巴伐利亞地方,領主享受初夜之後,新郎必須獻上上衣或毛毯給領主,新娘也必須繳納一個「足夠把臀部放迸去」的大鍋, 或是「和她臀部等重」的乾酪。如果不履行義務,他們的婚姻 就得不到領主許可。換句話說,只是無效的婚姻。因此這就好象是抽「結婚稅」-般。法國人把初夜權叫做「入腿權」 這種由領主享受初夜權的野蠻習俗自13世紀持續16世紀末;在俄國及東歐諸國,甚至還延續至18世紀。對領主而言,農奴之女就是「不必花錢的妓女」也是「源源不斷的寵妾」。事實也是如此,查理曼大帝統治下的法蘭克王國,領主的宅第里充斥著農奴之家的年輕姑娘,其情其景,就宛如皇帝的後宮一般。這是領主貪色的反映!在那裡,沒有一絲一毫的人性尊嚴可言,然而,齷齪也並非只有領主,有的新娘並不嫌惡這種行徑,反倒象是被人輕撫毛髮的狗一樣,顯得心神馳。 book18.org
在中世紀那種階級不平等的時代,姑娘如果讓領主摘取初穗,就好象家族的幸福獲得了保障似的,因為一般而言, 領主會減輕其陚役,並且還會贈與獎品,德國把這種享受初夜之後的代償金叫做「新床錢」「臀金」等。 book18.org
前進!娼妓軍團 book18.org
對於個人而言,性是生活上不可或缺的東西;對軍隊而言,又何嘗不是?妓女就如馬匹和戰車一般,同屬於軍需品。自古希臘以至18世紀美國獨立戰爭時,遠征軍一定有娘子軍——娼妓軍團隨行。 book18.org
娼妓軍團的職責一是為了慰藉士兵青春的寂寞、孤獨, 二是為了照顧士兵的生活起居、洒掃洗滌、裝扮等等。而且還可避免士兵強姦異國女子、感染梅毒,生私生子,甚至發生男同性戀。更重要的是,年輕貌美的妻子隨軍隊同行,可以使士氣更為高昂,娼妓緣於這種需要,而成為領有薪俸的傭兵。 book18.org
從某些記錄上,我們可以知道歷史上確有「娼妓軍閉」的事情。「阿爾巴公爵遠征荷蘭時,有400名高級妓女騎馬,800名高級妓女徒步,在軍隊後徐徐跟著」,「1298年阿布列克王進入史特拉斯堡時,帶著大約800名妓女隨行」,「1343年,德國師團長烏斯林的3500名軍隊中,竟有1000名妓女」,「1570年,法國斯托洛基元帥遠征義大利,其時由於妓女太過冶艷,使士兵醉生夢宛,所以下令將800名妓女推入海中溺斃」。 book18.org
軍隊里的娼妓,和軍官、土兵共度春宵時,可以索取夜渡資。付不起夜渡資的士兵,只好把槍或劍留作抵押,因此,常常可以見到妓女們在腰際懸著類似髙爾夫球袋的東西,把劍放在裡面,或把數枝槍扎在一起枉在肩上。 book18.org
娼妓軍團喧噪非凡,有的成為情侶,有的生了小孩,還有的為了她們你爭我奪、爭風吃醋,真是好不熱鬧。 book18.org
淑女的門禁一一貞操帶 book18.org
「人不能沒有妻子,單獨睡覺;枕畔無人,那是一種十分孤獨的生活。」 book18.org
「當我出門前,一定先幫妻子鎖上柏爾加摩式的鎖。不這麼做,倒不如讓她被沒有白眼珠的惡魔搶走得乾脆。」 book18.org
這是拉伯雷所寫的故事中的一段。「柏爾加摩式的鎖」就是中世紀時「貞操帶」的俗稱。貞操帶名稱,有所謂「威尼斯之帶」 「佛羅倫斯之帶」 「義大利之城」「維納斯之帶」等怪 里怪氣的稱呼。 book18.org
據說,貞操帶是十字軍東征時,從阿拉伯後宮模仿來的;也有人認為,那是威尼斯商人長期出遠門做生意,為了防止妻妾與人發生姦情而發明的。這—定是向來精打細算的威尼斯商人,為了防止妻妾紅杏出牆而想出的錦囊妙計。 book18.org
根據布蘭特姆所說,16世紀中葉時,在每年的定期市集中,雜貨店裡都有各種成打的貞操帶出售。 book18.org
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個處心積慮的奸計,只能收暫時性的效果。妻子表面上若無其事,暗地裡卻配了鎖 〔甚至配好幾把〕,交給她們的情夫。這種沉甸、鐵制或金銀制,鑲有寶石的貞操帶,最後終於象愚蠢盼喜劇一般地消失於中世紀末。 book18.org
艷麗的迎接儀式 book18.org
中世紀頗富盛名的一位學者在《中世之秋》—書中如是記載: book18.org
「在一般的繪畫中,我們絕少看到裸體的婦女像,而今,《活人書》中竟然毫不躊躇的以裸婦為主題。如果是往昔的人,就性所應有的羞恥感來評論,實在令人覺得不可思議。例如,在1502年時,杜雷曾經目睹查理五世的入城式,那就是裸女迎接皇帝的儀式。這種演出,多半在某個特定的場所以木頭搭成舞台,在台上進行,有時,也在水中表演一番。」 book18.org
象這種偏於色相的禮讚,可說是古羅馬圓形劇場經常演出的「卡里特斯」劇的復甦。 book18.org
文藝復興時期,專制國家的君主們巡幸各地時都會受到全身赤裸的「維納斯活人畫」的迎接大典。所謂維納斯活人畫,就是精挑細選一些肌膚瑩潔、容貌艷麗的美女,演出「派里斯之審判」 「維納斯之誕生」「水精」 「人魚」等希臘神話。 book18.org
公元1457年,菲力浦公爵就在入城式上看見「披著長發,裸著全身的人魚在水中嬉戲」。 book18.org
公元1461年,路易十一進入巴黎時,也曾受到裸女的迎接。「三位裸體的處女裝扮成迷人的水精,人們凝視著她們的高聳豐滿的乳房而心醉神馳。」 book18.org
公元1494年,菲力浦王進入安特衛普時,「極為專注的凝視著『派里斯之審判』,其中他最喜愛用裸女裝扮的卡里特斯」。 book18.org
除以上記載之外,《年代記》中也描述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一世「無論行幸何處,經常接受裸女的水精、海精、海神、花之女神的奉迎大典」。象這類卡里特斯劇,除了風氣嚴謹的德國之外,幾乎盛行於西歐各地,他們認為,卡里特斯劇剝除了人類偽善的面具,映出了人類真實美麗的一面。 book18.org
王妃的快樂之城一一尼爾塔 book18.org
往古,巴黎塞納河畔有一座被稱為「尼爾城」的宅第,城中有一座髙達二十五公尺的塔聳立著。 book18.org
那是1313年的秋天,微寒的夜幕籠罩著巴黎的街道, 塞納河上仿佛覆蓋著一層白色的面紗。驀地,從那微白的昏暗中,出現了一些遮著秀麗臉龐的貴婦人。在她們胸前的褶領中,隱約可見蕩漾著青春氣息的乳房,震懾著人們的目光。她們亳不害臊的引誘著過往的男人,將他們帶進尼爾塔。塔內的起居室內,壁爐中的火熊熊燃燒,餐桌上,擺設著珍味佳肴,高腳杯中注滿了美酒。對男人而言,這是如夢似幻般的饗宴;然後,夜深人靜,男人們被分別帶進她們的香閨,度過愉快的晚上。但是,在曙色未現的黑暗中,一個巨大的麻袋,從塔頂被投進塞納河中,載浮載沉,漂流而去……這些從傭懶的愛欲之眠中醒來的婦人,就是路易十四的王妃瑪格麗特,査理四世的妃子波拉姬,以及她們的侍女。 book18.org
於是,巴黎城中散布筆或怕的傳聞,每天晚上都有年輕的男子被誘拐而失蹤;經過秘密探索之後,終於揭發了這個驚人的事實。原來——把男人一個個帶進尼爾塔,和他們一夜春宵之後,就用麻袋連人帶有捆好扔進塞納河中的殘酷殺手,就是王妃們。 book18.org
對於這件事,王妃們也有說辭。由於戰亂頻仍;新婚不久的王妃難耐中燒的慾火;而且國王從沙場竟還贏得美人歸,更使她們不滿。旺盛的慾火終於爆發了。, book18.org
但是,1314年時,王妃和侍女們仍不能免於被逮捕、 幽禁的命運,其中,瑪格麗特還被憤怒已極的路易用棉被活活悶死了。這個故事曾被大仲馬寫成戲劇,亞伯·更斯在 1955年時,也導演了這部電影。 book18.org
在浴室舉行的婚宴 book18.org
德國遠自日耳曼時代越就有沐浴的習慣,他們是熱愛沐浴的民族。在斯堪的那維亞地方,有頗負盛名的蒸氣浴、泉水冷水浴,為了保持身體健康,沐浴在平民中也甚為風行。 他們通常一星期沐浴兩次,從14世紀初的領邦國家時代起,都是在公眾浴室中男女混浴。根據愛德華。福克斯的 《插圖風俗史》,可以窺見其沐浴情形之一斑: book18.org
男女皆全身赤裸,或只在腰間系一小塊布。但是這塊布根本無法發揮蔽體的作用,因為一入水中,布塊就會因為水的浮力而飄上來,當他們從水裡出來的時候。男性用柴葉枝遮掩下體,女性則用圍裙遮羞。這種沐浴的習故雖然具有 「保健」的名義,但是,煸動男女之間對於「性」的好奇,也是在所難免的事情。因此,在野蠻、動物性衝動感極為強烈的中世紀,公共浴室終於淪為淫蕩的場所。在浴室里,男人言談猥褻,女人則成為被品頭論足的對象。後來,連女人也對單純的赤裸顯得意興闌珊,因此,她們開始以金鍊、手鐲來誇示「維納斯」之美。 book18.org
更令人驚異的是,14世紀時,慕尼黑及累格斯堡一帶的婚宴,竟是在浴室舉行的。福克斯當時如此描寫當時的情形: book18.org
新郎、新娘、賓客、藝人一起到達浴室。開始舉行婚禮浴。那是為了潔凈身體——當然,那並非是最重要的。那是以「亞當」的狀態飲酒、歌唱、歡呼,來慶祝婚宴。這是色情的、放縱的婚宴,是酒神的狂舞,頗令當局為之深鎖眉頭。 於是,鑒於不要使婚宴過於喧囂、色情,慕尼黑終於明文規定:「新郎新娘只能各請六名女人同席,不能超越這個數額」。 book18.org
浴室的混亂情況如是,終於成為男人的社交場所,也成為妓院,尤其是在文藝復興時期,這種風氣更為熾烈。 book18.org
豪奢的阿拉伯後宮 book18.org
「後宮」這一個詞,聽起來就象天方夜譚中,阿拉伯王侯宮廷生活的同義語。事實上,阿拉伯語的後宮就是「被禁止的東西」「不可觸及的東西」「神聖的東西」之意。中世紀時的 阿拉伯後宮,是模仿古波斯宮廷習俗而產生的。經濟繁榮的阿巴斯王朝中,有名的豪奢之主一第五代教主的後宮,擁有四百名寵妾。昏庸淫蕩的第18代教主;擁有寵妾3400名,白人宦官1100人廣其間數目雖有差異,但是歷代 教主在後宮貯納寵妾,卻是無爭的事實;除教主之外,達官顯要、貴紳豪富也依其財力而有大小不等之「後宮」。 book18.org
根據旅行家卡丁所言,土耳其後宮的妃嬪有白人以及有色人種。白人有波蘭、俄國等人,有色人種則主要來自土耳其、蒙古、紅海沿岸。後宮妻妾也有階級之分,依美貌、年齡、性愛術之巧拙而定。她們被分配至務房間,由女僕伺候。16世紀初,伊斯坦堡的鄂圖曼土耳其皇帝,其後宮嬪妃之數,還令阿拉伯後宮為之遜色。嬪妃之中以正史為貴, 其次為側室(照網皇帝身邊瑣事者)、侍女(受寵的愛妾)、婢女,最下級的是女奴,舉凡後宮一切粗活,都由她們負責。 book18.org
鄂圖曼土耳其皇帝所擁有的這些側室以下的女人,都是用臣服諸國為了表示對伊斯蘭世界的恭順而連同貢品一起上獻的。她們只屬於皇帝所有,如果失寵,即象行屍走肉一般,生活得毫無意義。 book18.org
俊俏的女侍衛隊 book18.org
1572年,下達聖·巴托羅繆日屠殺之令,迫害巴黎城中一萬名新教徒的主謀人物就是亨利二世之妃凱薩琳·麥第奇。 book18.org
凱薩琳是為了政治目的而下嫁法國王室的,為了與法結成軍事同盟,以共同防止他國侵略佛羅倫斯,而做了 「政治婚姻」下的犧牲者。當她出嫁時,婚禮豪奢程度,就象一家化妝品店和服裝店大搬家那樣熱鬧喧騰。由於她,使整個巴黎掀起了美容、時裝大改革。於是,原本宛如鄉巴倍的法國宮廷女郎,學會了灑香水、塗胭脂、搭白粉,也懂得了用美麗的髮飾,轉瞬之間,。巴黎的時裝。受義大利風尚之左右。 book18.org
凱薩琳面貌平庸,並不象拉·法雅特的小說《克雷卜夫人》中描述的那種「美麗的人」。她體型稍胖,鼻子又大,如果硬要讚美,她只可勉強稱為「美人」。 book18.org
亨利二世在一次擲槍比試時,頭受重創而斃命。從此, 凱薩琳就以皇太后的身份垂廉聽政,整個法國在她統治之下紊亂不堪, book18.org
凱薩琳所居住的羅浮宮,完全由清一色的女侍衛隊守護。她為她們所設計的「軍服」,樣式之大膽,世所罕見。上衣和一般軍服一樣貼身,但是領口奇低,一乳房完全裸露在外,而且乳頭上還薄薄的塗了口紅。裙子的長度到膝蓋或腳的部分,在腰以下開叉,只以兩三個扣子扣住,至於裡面, 是不穿任何貼身衣物的,隱約可見婀娜的腰肢和光艷的肌膚。當年應邀至羅浮宮的王公貴族,眼腈必都會十分明亮而同聲驚嘆吧! book18.org
凱薩琳是十個無能的統治者,但對於美米、工藝品之搜集,卻極其敏銳,審美眼光頗高。今曰所見的羅浮宮美術館之珍品,其間就不乏她所搜集的美術作品。 book18.org
雕刻家西利尼 book18.org
16世紀中葉,文藝復興的巨匠中,由於達文西、拉斐爾相繼棄世,而只剩下米開朗基羅的弟子西利尼、他是文藝復興末期的雕刻家,確立了法國巴比遜畫派,予法國以文藝復興的氣息。 book18.org
往昔,人們一提起「西利尼風格」,就是指代表愛欲、色情的美術。他雕刻有許多色情作品,曾經在一個酒杯上,雕刻一些色情的艷姿;阿拉松公爵就曾命令他的愛妾扮演浮雕上的姿態,而看得神情恍惚, book18.org
年紀輕輕卻獲得雕刻家之名的西利尼,是羅馬教皇克里蒙七世的寵臣,也受到法王法蘭西斯一世(被稱法國文藝之父)的庇護。J·A·西蒙說「他的性格和精力,就是同時代人的生活寫照」。 book18.org
他經常在腰間配帶短劍,惹事生非、決鬥、殺傷對方,滋事打架是家常便飯,後來他在和摩爾海盜的攻防戰中,以阻擊兵的身份,殺滅敵將,建立奇功。 book18.org
他的生活淫亂放蕩。他往往會在工作時,對美艷的模特兒不能自持,而任意侵犯她們。一次,他侵犯了—名叫卡特麗娜的模特兒,模特兒向庭上宣稱「他使用了生小孩之外的入口」,厚顏無恥的西利尼辯稱「我是用義大利的方法」。 book18.org
後來,在僱傭卡特麗娜其間,他為報這一箭之仇,「把她用來做性滿足的工具」,解僱時,則「抓著她的頭髮,在房間裡,拖著她走」,並折斷了她的手臂。對於西利尼而言,性快樂是絕大精力之發散現象,控制它,反是偽善之表現。這就是文藝復興式的生活者。 book18.org
回教托缽僧的咒術 book18.org
中世阿拉伯,看不到古東方的神殿賣淫情景,但是在那裡,「托缽僧」卻是一種異樣的存在。「托缽僧」將性視為一種交易,在祭禮時,肆無忌憚地和女人媾合。 book18.org
當時的人認為,獻身於托缽僧(乞食和尚)。可以祛除惡疫、惡魔,使身體獲得神佑,免於天災地變之害。因此,托缽僧就象咒術一樣,受到虔誠的信仰,被尊為「神聖者」。 book18.org
在祭禮之日,無論是貞節的處女,或是賢淑的人妻,只要一遇見托缽僧,就會自求奉獻肉體,成為托缽僧的「犧牲」。通常托缽僧都罹患一種持續性的勃起症,而且具有強韌肥大的性器,如果情慾突然發作,他就會瘋狂地叫喊;「我慾火燃燒了。」然後,下體勃起,當他以這副姿態在路上招搖時,信女們就會自動聚集在他身邊,幫他平息慾火。 book18.org
此外,托缽僧在化緣途中如需借宿民家,那一家主人,就得自動讓妻子、女兒陪他睡覺。 book18.org
當天災、惡疫流行或戰禍頻繁時,更是托缽僧活躍的時機。在那時,他們擁有絕對的權力,抓住人性弱點,而貪婪 的縱情於肉慾之中,即使是對身著黑色喪服的女人,也不例外。當他們在墓場、墳冢看到披頭散髮,身體抖顫、哀慟不絕的女人時,他們的眼睛就射出了光芒,就象禿鷹見到獵物 一般。他們站在女人身旁,用他們肥胖的肉體去撫平女人的悲嘆。 book18.org
這是氣候炎熱的回教國家所產生的沙漠咒術、魔法的外衣,而成為靈魂墮落的掩飾。 book18.org
殘酷的去勢術 book18.org
宦官、宮刑,其實就是「去勢」之意。遠古埃及時,在後宮伺候的男人全部要去勢,奴隸亦然。受過宮刑之後,才能成為後宮的守衛。中世紀的阿拉伯,這種去勢之風極為發達。當然,在古代的拉丁世界(希臘、羅馬)也有此風。 book18.org
古代中國也是這樣。在後宮服侍的男人均需去勢,使他們無法染指後宮佳麗。如此一來,他們「男性的象徵」變得一無是處,這是一種防患好色於未然的非常手段。 book18.org
去勢之法不只一種。其中完全去勢之法通常行使予未成年時;而成年之後的去勢法,則只切除睪丸。這種去勢法只會失去生育能力,他們是後宮女人的寵兒。 book18.org
從奴隸實驗中,我們知「除睪丸"是危險性最低的一種方法,成功中也高。方法有「燒除」和「括約」兩種。 book18.org
西歐教堂的少年合唱團,也採取這種去勢法保持男聲 「女高音」的音質,在梵蒂岡教皇禮拜堂唱歌的羅希諾司,就是男聲唱女高眘的一個典型例子。直到19世紀初,維也納聖歌隊中還有這種情形出現。歌喉婉轉的大作曲家海頓,就曾經險些被去勢——這是根據斯坦霍爾的記述。 book18.org
卷髮·絲衫·薔薇 book18.org
飄蕩著馥郁的芳香, book18.org
兩道眉毛如弧一般, book18.org
兩圈卷髮,相結如環, book18.org
有這艷麗容姿的「絲衫」少女,走了進來。 book18.org
這是飛達西的詩句,用以形容中世紀波斯美女的容貌。 我們只消看看中世紀阿拉伯、印度的美人畫像,就可知道, 當時的女人喜歡在耳髮邊垂著卷髮。即使在現代,我們有時 也可看見卷著秀髮的美麗女郎,可是你是否知道,卷髮美女起源於中世紀的波斯? book18.org
神秘主義詩人哈菲滋,曾經在他的抒情詩中如是讚揚——「令人喪失理性的神秘魅力,如早晨微風般的馨香」;而且,還把垂貼兩邊的卷髮,歌詠為「戀愛的住家',烏瑪·哈雅姆也詠嘆「斬斷世間善惡的羈絆,掌上被酒和美女卷髮纏繞著」。 book18.org
至於「絲衫」是波斯語,意即美麗。哈菲滋曾經寫道 「無鬱金香的臉頰,就沒有快樂;無絲衫的舞蹈、薔薇的愉悅、夜鶯的歌聲,也不會快樂」。詩中的「絲衫」,暗示身材健美的少女,上身纖細,下身豐腴的姿態。至於「薔薇」寓意處女;「鬱金香」代表美少年。在中世的波斯,視古希臘的男色和女色為同樣甜美的悅樂。 book18.org
在酒店中陪侍的,有丰姿綽約的少女,也有容貌俊俏的少年,他們是男人的愛人。這種由古代持續至中世紀波斯的性風俗,可以說是希臘文化東漸的結果。但是不久之後,波斯文化就被融合於阿拉伯文化之中了。 book18.org
我們甚至可以說,如果中世波斯沒有汲取古希臘文化,西歐不會產生文藝復興,只是一個貧瘠的日耳曼蠻族國家;而十字軍東征,就是促使東西文明交流的「血管」。 book18.org
夏天愛男子·冬天愛少女 book18.org
「我的兒子啊!你要記住,不管愛上什麼人,無論是喝醉了或是清醒著,都不能一無限制的沉溺於情慾之中。從你肉體中所放出的,是你的魂。不能酩酊大醉,大醉是有害無益的,清醒才是適度的行為。不能縱情縱慾,那是野獸的行徑。而且,不管是否引發慾念,在炎暑和酷寒中,都應該小心謹慎。一年四季中,春天是最理想的時刻,夏天則愛男子,冬天時,就愛少女。」 book18.org
這是引自英譯本《君子之鑑》中的-節。是10世紀初,領有黑海沿岸多波斯某王朝之王卡斯賓訓諭其兒子的書。 book18.org
這種性愛觀是波斯神秘主義的產物,而波斯神秘主義,又受古希臘斯多噶學派影響至深。這種觀念視性為自然之物,不加以曲解,使之成為調和的欲求,也不故意給予理性和較髙的格調。 book18.org
「夏天愛男子,冬天愛少女」這句話因何而來?原來那時的人認為,天氣酷熱時,肉體疲勞的程度勢將加倍,所以必須接觸「冷」的肉體;嚴寒時,則和皮下脂肪較厚的而溫暖的年輕少女相處,這是發明床第生理之道的學問,而非暖昧淫穢的謬論。 book18.org
書中又說: book18.org
「要深愛你的妻子。但是,雖然你視她為至高無上的人間尤物,也不能夜夜春宵。因為偶爾為之對她有好處,如果你不願意,或是有事出遠門,她才能忍受空房獨守的滋味。」 book18.org
「不要娶比自己身份高的女性,而且娶妻需取處女之身、良家婦女。妻子是主婦,而不是悅樂的工具,如果要享樂,到市場買個女奴隸就可以了。妻子必須是健康、成熟、 聰慧,懂得料理家務的人。」這些訓諭,直至現在還有存在價值,現代人的確往往迷戀美貌和財富,一味追求性快樂,這實在不是夫婦之道。 book18.org
美妙的愛之曲調·王書之詩 book18.org
夫婦洞房花燭夜, book18.org
不覺得長夜漫漫。 book18.org
潔凈的芽,充滿了露水, book18.org
紅寶石筐,充滿著白珠, book18.org
珍珠貝滴下了一滴水, book18.org
於是,一粒白珠驀地出現。 book18.org
雷斯坦以手臂緊緊環抱她, book18.org
無與倫比的勇士,由衷地愛憐著她。 book18.org
這是著名的波斯民族詩人飛達西所寫的《王書》中「祝婚歌」的一節。此詩頗具美感、充滿象徵意味的性描寫,可以和舊約所羅門的雅歌相媲美。這段髙妙的詩句,是雷斯坦英雄新婚時,洞房情景的描寫。 book18.org
性的象徵,後來更由哈菲滋而渲染的更為艷麗。 book18.org
無比潔凈、美麗的月亮。 book18.org
卸去衣衫,就可聞到黑痣的麝香芳馨。 book18.org
透明薄絹的胸部,似乎連心都可以看見, book18.org
那就象是澄澈清水中的小石和岩石一般。 book18.org
以上是描寫裸體美女的詩句。此外對性的修辭也具有美感,被贊為「神秘的翻譯者」,也有「石頭的心」「銀色的乳房」「王子」「月亮」 「百合之花」等暗喻性的表現法。 book18.org
14世紀寫成的阿拉伯《天方夜譚》,也是得自這種典雅的中世波斯神秘本義文學土壤的栽培。在此順帶一提,《天方夜譚》一書源自波斯語古書《一千個故事》。哈菲滋、烏瑪等的抒情詩、神秘主義之美學,使《天方夜譚》不至流於猥褻,而且使愛欲蕩漾著優美、清純的氣息。 book18.org
纏足的習俗 book18.org
中國的宦官和纏足,是兩項滅絕人性的弊風。據說,纏足之風源於10世紀初的詩人李煜。他以絹布把宮女睿娘的腳包起來,命她在黃金製成的蓮座上跳舞。 book18.org
古人稱纏足為「金蓮」「瑞蓮」,且看足踏與弓鞋,婀娜步行的姿態,真可謂「步步生蓮」,美麗至極。根據《中國的奇俗》一書所載,纏足之法是,女性在幼兒時期時就用布把腳緊緊裹纏,穿上小鞋子,使腳變成後天畸形的模樣,如此,在她們成年之後,腳也不會大於十公分。當時的人認為,纏足的女人步行顫巍,其纖弱婀娜之姿,頗具魅力。 book18.org
纏足之法是殘酷無情的,就象男子去勢一般。纏足時,是把第二根腳趾的關節折彎至腳底,再用布包緊;絕世佳人趙飛燕、楊玉環的弓鞋尺寸,就不滿十公分,真的是可以在掌中跳舞了。纏足以具備三貴為最美,三貴即是「肥」「軟」「秀」。 book18.org
「肥」是肥胖光潤;「軟」是柔弱無骨;「秀」是形狀秀麗。纏足的目的,是在閨房中以人工方式改造女性美,使快樂的淫佚更富於官能美。小腳的女人是高貴的,暗示著她的身體也是上品,而且,腳小行路時,必須倍於平常的努力、如此也可以訓練其腰力,並可培養如鋼般的脊骨力量。如果再將纏足透徹推理一番,這是一種使腳畸形,不便外出,防止紅杏出牆的詭計,是男子嫉妒心作崇的深謀遠慮。以古埃及來說,埃及人也不給妻妾穿鞋,將她們整天關在家裡面——那個時代,女人不著金飾之鞋是絕不外出的,這也是男人想出的伎倆。纏足,實在也可說是男人猜忌心所產生的「上鎖的腳」。 book18.org
纏足的性愛術 book18.org
「西門慶把金蓮的鮮紅鞋子脫掉,將纏在腳上的布解開,然後用裹腳布把金蓮的雙腳綁起,呈『金龍探爪』之態, 吊在葡萄棚下。」這段敘述中所說的就是「懸,——纏足的性愛技巧。 book18.org
纏足具有「吮」、「舔」、「齧」、「吞」、「握」、「捏''、「搔」、「捻」、「挑」、「擁」等技巧,均為變態的性愛。 book18.org
這些都是有關纏足之官能怡樂,喚起變態式的性快感技巧。另外還有足淫之法,後人竟還想出22種之多,實在令人為瞠目。因此,除非末梢神經處於異常興奮的狀態中,否則是不可能刺激官能的。 book18.org
纏足必須經常以繃帶似的布綁緊,並在足上塗蜜、灑香粉。 book18.org
另外,根據資料所示,還有人給弓鞋薰香,飾以金銀、 寶石,或蓮花、牡丹等剌繡,是種美麗、奢華的物品。 book18.org
總而言之,這個時代的中國女性,可以說擁有兩種性器。 book18.org
班昭心目中的好妻子 book18.org
不管東西方的結婚禮俗有多少不同,中國丈夫仍可發現他們和同一時代的希伯來、希臘、羅馬丈夫有很多共同的地方,特別是對「什麼是好妻子」的看法。一個好妻子並不需要特別聰明或者漂亮,中國漢朝一位知名的女學者班昭在她所著《女誡》一書上說:女有四行,一是婦德;二是婦言;三是婦容;四是婦功。所謂「婦德」,並不是才智優越,而是幽閒貞靜,規矩禮貌。所謂「婦言」,並非指辯才好,而是未經考慮的話絕不輕易出口,平時也絕不有一句惡言。所謂「婦容」,不必顏色美麗,而是一身乾乾淨淨,清清楚楚。所謂 「婦功」,不必工巧過人,而是專心紡織,不好戲笑,潔酒齋食,以奉賓客。 book18.org
這是中國人心目中一個「好妻子」的條件,也是中國「女教」的重要內容。班昭是一個深受儒家思想影響的女學者, 但絕非一個女權主義者,象很多儒家一樣,她的「理論基礎」也含有道家的宇宙觀。她說:「陰陽殊性,男女易行。陽以剛為德,陰以柔為用,男以強為貴,女以弱為美」,先有了這個陰陽的基本前提,然後再引入儒家的倫理觀夫有再取之義,婦無二適之夫,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可違也。。……故事夫如事天,與孝子事父,忠臣事君同也。」 book18.org
儒家的男女之防 book18.org
儒家亦非常忌諱男女間的肉體接觸,需「以禮為防」, 《禮記》上說「不自授」,也就是「男女授受不親」的意思,男女之間不能直接受同一件東西。即使女人生了病,請醫師診療,醫師也不能直接觸摸到病人的身體。 book18.org
中國社會,從小就教人注意男女之別,有「男女七歲不同席」昀說法,男女不能到同一個井挑水,不能將衣服掛在一起,總之,男女越少接觸越好。但對女人的要求似乎又特別嚴格,《女論語》上說:「內外各處,男女異群,不窺壁外,不出外庭。出必掩面,窺必藏形,男非眷屬,互不通名」,即使是夫妻之間,也應「相敬如賓」、「舉案齊眉」。 book18.org
有名的儒者孟子曾因「禮」的問題而和妻子鬧過幾次不愉快,一次是孟子走進自己家中,看到奏子在私室裡衣服不整,裸體露出,竟怒而離去。另一次是看到妻子兩腳張開蹲在地上,氣得要將她休掉。 book18.org
淳于髡曾問孟子一個問題:「嫂嫂落水就要溺斃了,可以伸手去救她嗎?」孟子回答:「當然可以援手而救之,但這是危急場合的權宜之計。」 book18.org
現代人看這些「男女之防」也許會覺得太過火,但不管怎麼過火,跟早期基督教界的「男女之防」可以說是半斤八兩, 各有千秋,譬如,基督教亦有規定,一個男人的屍體不可以埋在女人的屍體旁邊,除非那具女屍已經腐爛。 book18.org
儒家要人嚴守男女之防,儘量避免能勾起情慾的場合或機會,跟基督教是一樣的。 book18.org
烈女·節婦·處女 book18.org
纏足之風的盛行,與「守節」及「處女」的受重視幾乎是平行發展的,所謂「金蓮要小,牌坊要大」,這於宋朝理學的盛行可能有密切關係。宋代理學是尊古的,宋儒特別推崇古代形成的禮教;在漢代,朝廷雖用官勢褒獎貞節,班昭用文字鼓吹貞節(「夫有再娶之義,婦無二適之夫」),但社會對於貞節並不嚴格重視,婦人再嫁,無人制止,也有人願娶。到了宋朝程、朱等儒者手裡,想要把古書上所說的,落實到民間的日常生活之中,貞節的觀念逐漸變得嚴格起來。譬如程伊川就曾說過婦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這樣的話;而朱熹在朋友的妹婿死後,寫信給朋友,要朋友「設法使其妹守貞節」。 book18.org
我們從「二十四史」中,看各朝各史所錄的「烈女」、「節婦」數目,就可以知道婦女守節的觀念是如何越來越被提倡。《唐書》列有54人,《宋史》有55人,《元史》有187 人,清朝人要修明史時,發現節烈傳記竟有「不下萬餘人」 取其優者,也還有308人。明太祖為了提倡寡婦守節,曾下一道詔令:「民間寡婦二十以前夫之守制,五十以後不改節者,旌表門閭,除免本家差役」,寡婦守節不僅「光榮」,可以贏得一座「貞節牌坊」,且可使本家「免除勞役」,因此即使寡婦不能守,本家也希望她守,逼她守。這也許是明朝「節婦」特別多的原因吧! book18.org
守節要守得苦,盡節要盡得烈,由於社會的鼓動,到明清兩代,對貞節的要求幾乎已達宗教迷信的地步,近乎泯滅人性的地步。所謂「貞節」,不僅不能涉及性行為,連皮膚手臂也不能為男子碰觸。五代有「節婦斷手」的故事,元代有 「節婦乳瘍不醫,寧死」的故事,但到明清兩代則越演越烈,有新婚之夜,而妻竟刎頸而死的蔡烈婦。夫死守節,被認為當然;未嫁夫死,也要盡節;偶為男子調戲,也要以死明節;而一般衛道士則在一旁鼓掌大叫:「死得好!死得好! 」迷信貞節至此,實令人匪夷所思。 book18.org
在宋朝以前,結婚以前的貞節觀念不是不講,但都更重視結婚之後的貞節,以確保父系社會裡的血緣關係,這在世界各地幾乎都是一樣的。但到了宋朝,貞節的觀念嚴格起來之後,婚前的「貞」一也就是新娘是否為「處女」的問題變得 格外受重視,這與眨抑婦女改嫁,再嫁幾乎是並行發展的。 book18.org
新娘是否為「處女」,當時唯一標準是在新婚之夜檢查新娘是否「落紅」一處女膜破裂而流血,這件事成了第二天早上大家最關心的事,大家把整個貞操問題都放在生殖器的那「一層膜」上,如果新娘初夜落紅,第二天男家要派專人送喜帖,上書「閨門有訓,淑女可欽」等字樣到女家報喜,女家則喜歡無限,誇耀鄰里。如果新娘已非完璧,則女家顏色盡失,即使男方因而休妻,女家也無話可說。就替有男方嫌新婦貌丑,新婚之夜並未合歡,而於次日故意說新娘並非完 book18.org
璧,將她送回家。結果女方訟之於官,官府命人驗之,「果守禮謹嚴之處子也」,而判決男方仍以鼓樂迎婦的故事。 book18.org
印度的早婚 book18.org
印度流行早婚,但這個「早」字似乎偏重於新娘的年齡。 在公元二、三世紀時,新娘的年齡約等於新郎年齡的三分之一被視為「理想的婚姻」。當時法律認為,女孩子的適婚年齡是八歲,男孩子則是24歲。女孩子的早婚原因很多,—是在傳統的父系社會裡,女兒被認為是家庭的累贅;一是擔心 進入思春期的女兒在外界的誘惑下失去童貞,不如即早送入夫家;另一個原因是在人口比例上的陽盛陰衰,在食物並不充裕的社會裡,能活到適婚年齡的女孩子成了 「搶手貨」。 book18.org
雖然名義上是八歲結婚,但通常要等到12歲時,才和丈夫「住」在一起,而於此時開始婚姻中的性生活。這時新郎大概是28歲了,他必須懂得憐香惜玉,《性典》焊坦白的告訴新郎:「如果一個女人被屈服於一個她不太認識的男人的暴力之下,她可能會痛恨性行為,甚至憎恨所有的男人……」 因此,需先做「純潔的交往」,十天之後,新郎才能吻新娘; 再過三天之後,才能有正式的性行為。 book18.org
但印度的小新娘可能比同時代其他社會的小新娘面對較少的問題,因為她的丈夫和她都屬同一個種姓、同一階級,他們的生活方式及人生信念非常類似,而且,她極可能是丈夫唯一的妻子;雖然,印度也有一夫多妻制,但只限於貴族及富有的少數人。在某些地方,譬如西南方的馬拉巴海岸及北邊的喜馬拉雅山南麓,甚至有一妻多夫的習俗,好幾個兄弟共同娶一個太太,印度偉大史詩從Mahabharata中的英雄——五個兄弟,就合娶一個妻子。 book18.org
28歲與12歲的夫妻檔跟36歲與20歲的夫妻檔,雖然都是相差16歲,但其差異的內涵卻有天淵之別,印度丈夫對他們「小妻子」所懷抱的感情,就象日後對自己子女懷抱的感情。而年輕的妻子,在知識、情感、經濟、體力各方面都 需仰賴比她年長甚多也髙明甚多的丈夫,她對丈夫的印象,正如社會所欲向她灌輸的,是一個「完完全全的高等人」。 book18.org
印度的太陽神殿 book18.org
被印度孟加拉灣的波濤聲所包圍著的卡宙拉赫太陽神殿,其壯麗之遺蹟,宛如豪華的盛宴一般。 book18.org
這雖是一片斷垣殘壁的廢墟,但在神殿壁面上雕刻的無數被稱為「歡喜佛」的性愛歡喜像,就好似在大地迴響似的, 奏出愛的歡樂之詩。 book18.org
這座神殿是費時20年才建成的印度最大的太陽神殿。 建立者是東恆河王朝的獅子王(在位期間1238年一一1264 年)。, book18.org
舞樂殿、拜殿、本寺(髙塔)、神妃殿、紀念堂,建立在周圍一公里的石壘之中,塔高63公尺,但是現在已經半頹,只剩下基壇部分的裝飾壁畫而已。 book18.org
如今,《愛經》所記述的性愛技巧,如立體畫絹般的顯現在壁面的浮雕上,遠遠眺望,令人眼花繚亂。 book18.org
男女一對的歡喜佛,混在演奏舞樂的天女中,充滿愛的歡喜大大的眼睛、厚厚的嘴唇、高聳豐滿的乳房,從這裡可以看出,他們均為超官能、充滿性力的女神像。 book18.org
神殿是奉獻給印度神話中的太陽神,是性力派信仰的具體表現,因此,這些「歡喜佛」象徵誇飾太陽神神威之「性力」 (創造力),而不是淫靡愛欲之表現。在吠陀讚歌中,有如下一節: book18.org
「有歡喜、愉悅、享樂的地方,充滿愛的願望的地方,那裡——使我永遠不死。」指的就是太陽神殿。 book18.org
愛之褥——床鋪的變遷史 book18.org
拿撒勒的基督耶穌,是在鋪有稻草的馬槽出生的,而遠古埃及、蘇美人;是把蘆葦葉綁成鳥巢一般當床鋪,王公貴族則製造吊繩式的床鋪,懸盪在空中睡覺。《普魯塔克英雄傳》中也記載,亞歷山大帝,擁有一個黃金制的大床,上有華蓋,奢華之極,他躺在床上,和將軍們並軍事會議,指揮作戰事宜。 book18.org
古希臘時,新婚夫婦把大樹砍倒,用之做成充滿樹香的新婚之床,妓女海蒂拉,也擁有一張美麗的大理石床。床的種類琳琅滿目,木製鑲有滑輪的,鑲嵌細工的,床腳是用非洲象牙做的……還有墊被、兔單,都是高級的薄紗,枕頭也極其名貴。總之,羅馬人的床鋪,可以稱得上是豪華的奢侈品,用途也不盡相同,睡覺用的、夫妻用的、病人用的、進餐用的,種類不盡其數。其中,進餐用的床上,鋪著從巴比倫來的織毯,裝飾有金銀、象牙、玳瑁等的細工;上面也置有幾個小枕頭或小坐墊。 book18.org
中世紀時,床還頗為粗糙,直到十字軍東征時,才從阿拉伯傳入那種上有華蓋,類似寶石箱的床。在此之前,床只由皮革編制,上面鋪著稻草的墊被,那種上有華蓋,被稱為十字軍東征的床,金碧輝煌,華麗異常,大部分擺設在屋外,王妃或貴婦人躺在那裡,接見參加十字軍的勇士,讚揚他們的武功,這種東方式的床,成為西歐床鋪的鼻袓。此後,貴族喜愛上有華蓋、張有天幕的床,看起來就象是獨立的一幢美麗的帳幕小屋,把帳幕放下來時,任何人都無法窺其堂奧。床就象是莢里的扁豆一樣,造成一個親密的世界。 book18.org
第三章 近世 book18.org
純潔的婚姻 book18.org
公元前1世紀的羅馬帝政時代,就已經確立了一夫一妻制的「神聖結婚」之婚姻法,但是,那時還有自由離婚制度和公然蓄妾的習俗存在。為這種婚姻寫下終止符的,是16世紀召開的特蘭特宗教會議,從此,開始實行基督教婚姻法。 可以說,一夫一妻制的現代婚姻形式之確立和法制化,是這次會議帶來的成果。 book18.org
基督教認為婚姻和洗禮、堅信、聖體、告解、終油同樣都是「秘跡」,在神前發誓的婚約,是「安定而純潔的婚姻」,也就是「神聖的持續」。因此,既已結婚,就不能離婚,直到現在,義大利等天主教國家,仍然不允許自由離婚。 book18.org
特蘭特會議的決定,不論新舊派別,都使這種婚姻法制化,成為基督教國家婚姻的基本。至於信仰回教的非洲、阿拉伯,雖到現在還是一夫一妻制,但是蓄妾也不被法律所禁止。 book18.org
至於英國,雖然同樣是基督教國家,或許是因為信奉新教的關係,對於離婚的看法,比北歐諸國來得寬容。英國把婚姻生活的基本放在性生活方面。根據1947年,上議院所通過的婚姻法修正案,配偶之間只要發生肉體關係,婚姻就宣布有效;如果在配偶中,任何一方拒絕房事,或是性無能,婚姻即可被解除。而且他們認為,只要發生性行為,即使採用避孕工具,婚姻也被視為圓滿;不孕、無精症,均不構成離婚理由,在英國人眼中,有無性快感,才是最重要的。 book18.org
優雅之愛 book18.org
12世紀初開啟了一股「優雅之愛」的洪流。「優雅之愛」在開始時是一種文學上的幻想,但很快進入現實世界中,而成為「人生模仿藝術」的一個典型例子。「優雅之愛」是一個有階級意識的、逃避現實的、象「肥阜劇」(Soap-pera,指美國供家庭主婦觀賞的電視連續劇,因以肥皂的廣告為主而得名)般感傷的、描述一個出生高貴的女子與浪漫騎士之間理想化戀情的故事,是一個打發閒散時刻的美麗白日夢,但它所引進的行為模式卻對婦女地位產生了直接而有力的影響。 book18.org
歷史學家對「優雅之愛」一直極感興趣,因為這種在基本上違反宗教觀念的行為,奇蹟般的出現並且盛行於教會勢力的頂峰時期。直到19世紀,一般人認為「優雅之愛」是從日耳曼居爾特人尊重女性的民風發展出來的;後來又認為那是反對羅馬教皇的吟遊詩人,以「情歌」做為宣揚其異教觀念的武器;接著又有人認為「愛情服務」只是封建領主的家臣對其女主人的服務項目之一。當人類學家開始對歷史有興趣後, 他們說「優雅之愛」乃是母系社會反抗基督教訓誡,而想重振古老的性規範的—種表現。最後,能解釋一切的精神分析學家說,「優雅之愛」乃是嬰兒對母親固結情感的集體幻想。 book18.org
但優雅之愛的情人和他的淑女,顯然並非全是在宗教上或情感上適應不良的入。在今天,仍有成千上萬的人在閱讀新編的浪漫奇情故事,中吉世紀的人無法有這麼高的享受, 但他們可以根據新的「遊戲規則」,一當「愛情」足夠吸引人而又不足以危及個人性命時,他可以用行動來滿足他的夢想。 book18.org
玫瑰羅曼史 book18.org
如果Jaure是西方第一個以「淑女」來做暗喻的人,那 麼在13世紀寫成《玫瑰羅曼史》的Guillanme de Lorris及則是Jean de Meun將這種隱喻觀念普及於世的兩個人。《玫瑰羅曼史》可能是中古時期後半期讀者最多的作品,它的前半部於1230年左右由Lorris寫就,說敘利亞一位充滿愛意的人走進一個神秘的花園,看到一朵令他心迷神盪的玫瑰 (代表一位淑女),但他的心裡也因而產生一個惱人的問題:「他是否應將那朵玫瑰摘下來?」Lorris以4000行詩句來辯論這個問題,他用各種隱喻一一悠閒與殷勤、歡樂與希望、美與財當、甜言蜜語、危險、誹謗、恐懼、羞恥等象徵愛情的酸甜苦辣。40年後,Meun又用1800行詩句加以續完,但他的語氣大異於Lorris,變得滔滔雄辯、機智、帶著色慾、憤世嫉俗、挑逗、勾引等。我們可以說,《玫瑰羅曼史》的前半段將女性化成人間少有的聖女,但後半段又將她 拉回人間,Meun似乎帶著輕視的口吻說,多數女人並沒有 高貴、美麗到能成為「優雅之愛」女主角的境界。 book18.org
但《玫瑰羅曼史》的前後詩篇並沒有摧毀女主人的高貴形象,因為多數人對理想與現實的差距已瞭然於心。它最大的影響是文學與藝術開始一窩蜂的使用暗喻。從美學或藝術的角度來看,有些抽象的東西以女性來做象徵(隱喻)是可以理解的,臂如以女性來象徵貞潔、自然、悠閒等。但當時的人亦以女性來象徵正義、科學、藝術與幾何學,如果只是暫時性的現象也許不足掛齒,但有200年之久,作家和藝術家拒絕放棄這些隱喻,雖然沒有一個人真正相信女人是幾何學的專家,.但一再使用這些隱喻,卻有助於女性地位的改變。 book18.org
聖母崇拜 book18.org
在12世紀之前,聖母瑪麗亞只是西羅馬教會日曆上的一個聖母,但在十字軍東征,從拜占庭(東羅馬教會)傳回聖母崇拜的音訊後,她立刻得到法國偉大的教士聖伯納德熱情的擁戴。聖伯納德負責改革西妥教團的教規,在他的影響下,歐洲新建了好幾百座西妥教團修道院,僧侶們都奉獻給童貞女瑪麗亞,穿著白袍以尊重她的純潔,而且在教會裡為她設立了特別的淑女禮拜堂。到了 13世紀,在吟遊詩人的歌詠下,童貞女與淑女、聖愛與俗愛的界限開始變得模糊,童貞女瑪麗亞變成了「我們的淑女」,她的造型無疑是屬於貴族的,看起來更象西方宮廷里的宮主,而不是她原先在伯利恆茅屋裡的模樣。到14、15世紀,在聖方濟修會的影響下,聖母瑪麗亞又卸下了她那脫俗的面紗,而成為世間窮人、可憐人的溫馨的母親,結果,在福音書里無處可覓的「神聖家庭」』反而在15世紀歐洲的社會環境里找到了棲身之處。 book18.org
聖母瑪麗亞知名度的提高,主要得自與吟遊詩人、西妥教團及聖方濟修會,以及為榮耀她而大興建築及藝術作品的貴族、商人與市民。她溫和、慈愛、善良,不僅是耶穌的母親,更是大家渴望擁有的母親,也希望自己孩子的母親能以她為楷模。神聖的聖母瑪麗亞與世俗的淑女是一個理想女性偶像的兩個方面,「瑪麗亞是個童貞女」這種說法很道合教會的教義,但教會也發現,聖母崇拜的流派日増,逐漸脫離了教會教義的掌握,對俗人來說,信仰跟邏輯是分家的,她們很容易接受瑪麗亞是童貞女,同時也是基督的新娘,聖母這三個互相充實的角色。當街頭巷尾的基督徒一直深信瑪麗亞.不僅是一位聖者,更是理想女性的化身時,她就成為教會政策皮肉里的一根芒刺,多少遏阻了教會想剝奪女性合法地位的嘗試。 book18.org
色慾幻想 book18.org
「色慾幻想」在中古歐洲是一個相當有趣的問題。因為當時社會上象瘟疫般流行著「夢魔」的怪現象,女性碰到男夢魔稱為incubus,男性碰到女夢魔稱為Succubus,夢魔會在夜間侵入生人的床鋪和他(她)作愛。早在9世紀,有一位大主教就記載了夢魔有時會化身成女子所愛的男士,讓女子受騙失身。他也提到有一位修道女飽受夢魔的「折磨」,最後由牧師驅魔後才告平靜的事例。但這些都是零散的,到12世紀,夢魔騷擾的案例卻一下子多了起來,而成為編年記事錄里的大事。Clairraux的伯納德記錄了一個特別棘手的夢魔事例,有一位女士夜夜受到夢魔的騷擾達6年之久,夢魔在她身上取樂,而不致於吵醒她的丈夫,祈禱與朝聖都沒有任何效果,最後,伯納德叫他的僚屬和部位女士同床共眠,結果,夢魔無法進到室內來,而站在門外發出可怖的詛咒。下個禮拜天,伯納德叫南次地方的居民都到教堂來,告訴他們這個故事,然後對夢魔發出詛咒,禁止他再去搔擾婦女。歷史並沒有記載是牧師的詛咒還是將其公開化發揮了效用,但該女士此後即未再受搔擾。 book18.org
我們很難避免夢魔在12世紀末的流行與優雅乏愛的傳播有直接的聯想,上層社會的時尚必然會在改頭換面後流行於下層社會,「淑女需有愛人」的時尚在上層社會是文學性的白日夢——一種典型的願望變成幻想,一個有趣的觀象是, book18.org
在這裡搔擾男性的女夢魔,並不象男夢魔那樣引起人們的興趣,這表示男人雖習於「鹹濕夢」(伴有夢遺的色情夢),但因為外在環境新生的影響力(優雅之愛的流行),而使女性也有較多的色情夢,或至少較願意承認它。夢魔的肆虐令教會相當憂心,阿奢那及其他神學家都相信,夢魔不僅姿意在人身上取樂,他們還會使婦女懷孕。受孕的方法相當巧妙,神學家們認為,惡魔先以女夢魔的形態出現,和男子春風一度後,吸取他的精液,然後再變成夢魔,到女子身上取樂,而把吸出來的精液注入女子體內。這種人工受精的巧思,到 700年後才真正成為事實。 book18.org
在剛開始時,夢魔的幻想與巫術並沒有聯繫,但到後來,被夢魔搔擾過的女子逐漸被視為女巫。在16及17世紀歐洲瘋狂的「獵巫」行動中,各地所抓到的女巫數目還超過男巫,譬如瑞士的琉森都在1450年到1550年間,共告發了32名巫人,其中只有一名是男性。英格蘭的艾色克斯郡在1560年至1680年間,共審判了 291名巫人,只有23名是男巫,而其中11名和女巫過從甚密。被認為是巫婆的女姓通常是年齡在50到70歲間的已婚婦女或寡婦,她們容貌醜陋,有一張利嘴,而且經常是鄉下的接生婆,在嬰兒死亡率相當高的時代里,她們自然會受到懷疑,因為大家一直認為 巫婆需經常以未受洗的嬰兒做其饗宴上的珍饈。1486年出版的Malleus Maleficarum,是第一本審問女巫的參考手冊,它比現代的精神分析學家更樂於相信這類女人會認為她們和惡魔性交,惡魔是一個龐大而黑色的怪物,有著巨大的陰莖,它的精液就象冰水一樣冷。 book18.org
在中古世紀後期及近代初期,年老的家庭主婦得不到任何尊敬和讚美是意料中的事,但她們有不少卻成為「獵巫」行動中不幸的犧牲品,則是相當悽慘的。看來,一個社會對 「理想女性」的標準定得越高,則有缺陷的女人的罪孽似乎就變得越深重。在1591年至1650年間,單單瑞士的凡德郡,就有3371名女性被視為「巫婆」而處死,1562年,在德國的一個小鎮威仙泰格,被活活燒死的女巫婆有63人。 book18.org
三次是淑女的義務·四次是妻子的權利 book18.org
1499年5月,法國亞拉崗的公主卡羅塔和羅馬教皇之子伽拉雷公爵完成花燭大典,路易十二親自為24歲的新郎和16歲的新娘證婚。第一次結束時,新郎就向皇帝打暗號,第六次時,路易十二莞爾而笑說:「你比我還行啊!」 book18.org
安德烈·摩洛伊說,文藝復興時期的男女「擁有動物衝動,絕沒有心理上的顧慮來控制肉體上的衝動」,蒙田也在其論文集中說「亞拉岡的女王下了判決。根據判決,她為了把正當婚姻所必具的規範傳給後世,規定一天六次,以作為正常需要的界限。」這個判決使醫生們為之瞠目,他們簡直無法估計女王究章有多少慾望;古希臘的立法家棱倫則認為,在學院內,為人不怠忽夫妻之務,一個月三次就夠了。後來,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做了如下規定「一周兩次,是女性的義務,一年104次,如此,我和你都沒有害處」。但這是馬丁路德42歲時所做的規宗,如果當時他只有20歲,大概會增加次數吧? book18.org
文藝復興時期,流行著一句話:「一次是試食,也是病人的食物;兩次是紳士的禮儀;三次是淑女的義務;四次是妻子的權利。」 book18.org
布蘭托姆也在《艷婦傳》中如是介紹一位宮廷女人的閨怨和老爺在一起時,雖然平時盡夸自己風流絕倫,但也只能有四次。」在現代,根據「金賽報告」,20至30歲者平均每周2.5次;40以上者,一個月一次。事實上,次數不需有所限制,全看當事人是否健康良好,生理健全而定。book18.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