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风俗 ————柯勒 桑娅 编(2)

繁体

隐秘的印度香妆术 book18.org

性爱的快乐,必须芬芳而美丽。这不仅是古希腊、罗马的床第哲学,即使公元前200年左右的古印度贵族社会,也如此。 book18.org

因此古印度的香妆术颇为发达,尤其是对于性臭部分极强的香妆术,更非希腊、阿拉伯—比拟。《爱经》教导“香妆术”“抽出罂粟油、茉莉花精,用文火慢慢煮,将之涂于下体便会飘荡着馥郁的芳香”;《爱秘》也说:把黑胡麻、莲花、小益智子、青莲花制成的油,注入其中。另外,在《爱坛》中也提示种种处方:用文火把芥子油、茉莉花的煎汁煮热,每天使用于内部,不会产生任何不愉快……以上皆为强烈的香气剂,尤其是麝香、没药、白檀、泪夫蓝、安息香等香油,更为经常使用的香气剂;而且在两情相悦之前,要先敷上蜜糖。 book18.org

《爱坛》又说“煎喜香拉雅杉一片,采胡麻油、腋芽、石榴树皮、波斯产的柴丁香花……等的油,涂抹于内部,也能产生相同的效果”,这个处方,以涤净内部、消除体臭为主。 book18.org

总之,如果能在事前先做“香妆术”,“男人、女人都能抛弃羞耻心,坦然相对,全身心统寝在欢愉之中,然后恬适的进入梦乡”。能够如此,性爱将被赞扬,成为芬芳的快乐和美的显现;如果漠视香妆术,那就和动物无甚区别。 book18.org

可怕的通奸罪行 book18.org

古印度是一个极端重视阶级的社会。如果同种族、同阶级的男女犯了通奸罪,至多只是罚金;如果阶级不同,则罪行极为严苛。低阶级的男性侵犯高阶级的女性,性器要被烧除,而且要躺在烧得通红的铁床上,施以火刑。高阶级的女性和低阶级的男性私通时,则用铁制之物将其阴道灼坏。如果同一阶级,则要被砍掉两根手指,或是课以罚金。以上的规定,见于伦理法典夂。 book18.org

如果是女性侵犯女性,除了课以罚金之外,还要付给对方200倍的婚嫁费,并被笞杖十次。,‘ book18.org

假使是妇人侵犯姑娘,则须剃去其头发,或切断其两根手指,再用驴或马拖着游街示众。因为古印度严禁女性同性恋,而头发是女性美的象征,具有难以取代的意义,因此, 剃去女性同性恋者的头发,无异于宣告了死刑一般。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与德军发生关系的西欧女性,也边到剃去头发,并被放逐的噩运。、 book18.org

至于中世纪时的阿运伯,通奸刑法徒具虚文,因为可兰经上规定,需要有四个以上的人证,才能证明被告犯了通奸罪。四个人同时窥视通奸现象,则是极不可能的事。所以通奸罪根本无法成立。何况阿拉伯是一夫多妻制,丈夫可以娶四个妻子;除非精力过人,否则犯通奸罪是不可能的。再则,如果真想满足性的渴求,在印度、阿拉伯,这些娼妓制度甚为发达的地方,狎妓何难之有?又何必挺而走险。 book18.org

以上所述,是国定的刑罚,私刑则更使人骇然,尤令男人闻之丧胆、震栗不安;因为当其奸情被识破时,立刻遭到“去势”的噩运,在后宫,妃嫔们如果捉到奸夫,就以品箫之法枯竭其性能力,使其变成阳萎。 book18.org

割礼仪式 book18.org

割礼就是切除男性性器之包皮的手术:“创世纪”中说: book18.org

“上帝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的肉体上,作永远的约”。 book18.org

古代,犹太人也承袭了古埃及的宗教习俗——割礼。目的何在呢?第一是为了使生殖器圆滑;反之则有形成性无能之虞。因此,犹太人在出生后第八天,即要割除包皮。原始非洲及黑人社会,也实施这种割礼的宗教习俗。当然,穆罕默德及其回教信徒,也和古犹太人一样施行割礼。但是,古希腊、罗马、欧洲诸国、印度地区,尤其是白种人,包皮很长的情形很多,他们并没有行割礼的习俗。割礼除了上述所谓目的外,从卫生观点来看,也不可或缺,尤其是中东、近东、非洲等高温潮湿的地方,更有必要。 book18.org

现在非洲大陆的人民和贝恩族通常在三至十岁之间进行割礼;由于医疗普及,通常都在医院里实施,施行割礼时, 也和庆祝男子的成人仪式一般,举办各种庆典。 book18.org

非洲就有这种风俗。小孩子穿着盛装,由双亲陪伴着到 礼堂去;在行列最前头,乐队欢欣鼓舞地击鼓前进;可是即将行割礼的小孩,每每一副惊慌的神情,哭丧着脸,就象将赴刑场一般。 book18.org

割礼是女子的荣誉 book18.org

穆罕默德曾经这样说:: book18.org

“割礼是男子的仪式,是女子的荣誉”。 book18.org

在阿拉伯、埃及、东非回教徒之间,女子也进行割礼。 所谓女性割礼,即是切掉女性性器的一部分。因为,这一带的女性,性器通常异常发达,外性器十分显著。 book18.org

割礼与其说是基于卫生的观点,不如说是男人的嫉妒心所致,他们为了预防女性红杏出墙,就想出了这种做法。他们为这样做,就象男人割去包皮一样,能使性快感变得迟钝一些。 book18.org

根据艾伦·爱德华的观察,阿比西尼亚和苏丹一带的成年女性,性器裂比一般女牲大一倍,她们大抵在8至12、 3岁时进行割礼。在东非,15个种族之中,大约就有9个种族有割礼的习俗。关于割除的办法则有许多种。 book18.org

女性的割礼过程比男性更为痛苦,甚至有人在中途昏死过去。当她们行过割礼之后,就用冷水洗涤伤口,敷上牛奶。在伤口未痊愈之前,她们必须睡在另一间隔离的小屋内。 book18.org

但是,行割礼后的女性却违反了男士们的初愿,她们仍然有旺盛的欲求。虽然她们失去了敏感的部位,却仍能感受快感。由于太过于奢求这种快感,她们迫切希望男人们能够有坚挺巨大的性器。这种现象,是男人们始料未及的,令他们骇异万分。 book18.org

如此一来,行割礼之后的女性,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性技巧,懂得此种技巧的女性,遂成为高级娼妓,在阿拉伯,她们是罕见而珍贵的妓女。 book18.org

中国娼妓制度的发展 book18.org

根据王书奴《中国娼妓史》的记载,中国的娼妓制度, 确立于公元前685年(周庄王19年),是国管制度。创设的理由是为了减少淫乱,保持淳厚的民风。这些妓女户被称为妓院、女闾;妓女则称为“官妓”。 book18.org

创设之后,经历春秋、战国、秦汉、隋唐,在唐朝和明朝时臻于极盛。唐玄宗开元年间以来,在长安、洛阳的禁苑中设置“内教坊”培养歌妓,让她们学习声乐、器乐、舞蹈、杂艺;另外,还在“贵牙院”学习性爱术。这些歌妓,除了在宴席上表演歌舞音曲之外,还兼以慰藉宾客卧榻上的无聊。 book18.org

娼妓有官妓、菅妓、家妓之分官妓设于州郡、藩领的衙区之内,专门在刺史和节度使的公私宴席上伺候,并且兼以陪宿。菅妓设于军营之内,将官调遣他处时,可以携带中意的娼妓随行。家妓则是宗室诸王、将相富豪之家的娼妓,她们的身份不是婢女,也不是妾身,而是在宴席上弹奏丝竹管弦、表演舞蹈音曲的歌伎伶人。一般王室宗亲的家妓约有数十人,皆是才艺容姿双绝的丽人。李愿的洛阳宅第中,就有歌妓百余人,声色豪华,堪称当时第一。就连白居易也拥有樊素、小蛮两位美艳的家妓,这是世所传诵的事。 book18.org

公娼之外,也有私娼。私娼多半聚居于洛阳的平康里,现今日本京都之岛原、江户之吉原,皆模仿唐朝平康里而设。妓女们或歌妓和任何人都可以交欢,上自王公贵族,下至贩夫走卒,一概来者不拒。 book18.org

明朝时,在金陵(南京)设有妓馆,被称为“板桥”, 极尽声色之娱;苏州一带,风流优雅的画妨;往来于运河之上,享尽浮生之乐。当时的娼妓并不只是卖春,她们均擅长歌舞乐曲等技艺,多才多艺。 book18.org

古代中国的嬖妾 book18.org

刘向所著《烈女传》一书中的“孽嬖传”,就是夏商周三代后宫嬖妾的事历记录。由此,我们可知,中国在公元前二千年初期,就已经有宛如远古埃及、苏美人的后宫。 book18.org

周礼记载:天子可以拥有“后一人、夫一人、九嫔三、世妇二七、女御八一、妃二十”,可见后宫的阵容十分浩大。 book18.org

根据《烈女传》所述,大禹治水有功,而为夏朝第一代君主,传至末代君主夏桀时,十分宠爱一个叫作“妹喜”的嬖妾,她是一个残酷苛薄的女人。 book18.org

日日夜夜,夏桀让妹喜巫在他的膝上,听她惑君的妖言,酒池肉林的享受之外,还特地为她建造一座奢华的玉制寝台,过着“以临云雨,殚财尽币,意犹未尽”的生涯。 book18.org

残暴无道、沉溺女色的夏桀,终于被英明的商汤放逐,但是,商汤的末世子孙纣王,却也好色成性,对一名叫妲己的嬖妾宠爱备至。“妲己”宛如就是“恶女”的代名词。她是一个“流酒成池,悬肉成林,使人裸形,相逐其间,成长夜之饮”的逸乐淫荡之人,夜夜飨宴。此外,她还设炮烙之法(火刑)在铜柱表面涂上油,加热后,命令犯人行于其上,不可忍时,即掉落燃烧的炭末之中;她却在远方眺望酷刑的进行。 book18.org

中国人把这种嬖妾形容为“倾城”,因为,由于她的骄奢淫佚,往往导致祸国殃民的大悲剧。在漫长的历史中,这些女祸,还只不过是前奏曲的一小节罢了。 book18.org

到西汉元帝(公元前五世纪)时,后宫妃嫔多达数千人;即使王公贵族,也拥有数百妻妾;一般官吏拥有几个家妓(妾)也是不足为奇之事。 book18.org

唐玄宗时,后宫表面上似乎又返回“周礼”之制,连杨贵妃在内,共有嬖妾122人。但实际上,在长安和洛阳等地的离宫,后宫佳丽竟然多达4万人。 book18.org

美丽的中国采女 book18.org

“粉头的肌肤细柔滑润,盈手可抱的腰肢,就象软玉温香一般,真是千金难买的佳人。” 小说《金瓶梅》,曾有类似的描写。 book18.org

苏州女子是世界第一美女,这是众所公认的。在古中国,习惯把性感的女人称为“采女”,采女似乎是理想美人的称呼。 book18.org

简约而言,《玉房秘诀》一书所认为的理想美人应该是一一高矮适度、胖瘦得宜、性格典雅、谦逊热情。浓黑的秀发,细长的凤眼、丰润的耳朵和嘴唇,略挺的鼻子,柔软的肌肉,白嫩的皮肤、艳丽的光泽、婀娜的身材,四肢关节处,覆盖着盈润的脂肪、肌肉柔软、富于弹性,声音低沉柔和,婉转动听,是为美人。 book18.org

悟道人编的《性史》中,将采女的阴户之相,分为如下12种:龙珠、飞龙、猿猴、鹰钩、田螺、盆子、竹筒、春水、鸡雉、鸭嘴、蛤蚌、羊肠。 book18.org

关于采女,另外还有一说,因为采女在琴瑟相和的时候,全身香汗淋漓,男人可以不卖弄技巧,不损精气,所以她们是使男人获益最多的女人。 〃 book18.org

中国的宦官 book18.org

穿着灰袍、黑褂,象侍女一般的偻着身子,迈着小步; 肤润滑艳丽,声音纤细柔腻,双手经常贴放在两腿旁侧, 看人时,总是垂首低眼,不敢正视——这就是中国宦官的写照。公元前一千年,他们就活跃在东方的历史舞台上;据甲骨文记载,中国在殷朝武丁时代,宦官即已存在。 book18.org

在那时,有一些容貌家丽,但家境贫苦的男人,往往为了贪享荣华富贵而自荐为宦官,进入王府之后,逐渐可以升格为后宫的长官。古王朝时代,宦官人数约一万余人;到 17世纪时,明朝后宫竟有十万名宦官。宦官就宛如缠足一样,是猜忌心的产物,他们是被因锁的男人。 book18.org

中国宦官的去势法只有一种,那就是“从阳具根部,把睾丸整个切除下来”。通常在成年前后的一段时间施行。由于古代中国医学发达,因此几乎没有任何失败的案例。在阿拉伯的两种去势法当中,成功率几乎只是40%。平均每百人当中,就有六、七人死亡。 book18.org

自愿为宦官的人,首先前往“厂子”缴纳6两纹银(清代时的3万元)作为手术费。如果付不起这笔钱,可以在入王府为宦官之后再缴纳。手术时,由两个人负责进行。首先把欲去势者的手脚拉直,牢牢地绑在手术台上,固定好双脚。 然后用热胡椒汤清洗3次,随即拿起一把镰刀状的利刃,快速挥落,将之斩下,最后用针或栓子把尿道口堵塞住,再用浸过冷水的纸包扎好。手术至此即算完毕。但是,手术之后 去势者要由这两位负责手术的人抬着,来回走两、三个钟头,然让他静躺三天,3天之内,滴水不沾,那种又疼又渴的感受,宛如地狱般痛苦。3天之后把纸去除,即恢复正常。宦官去势之经过大抵如此。 book18.org

但是他们仍然要见习一年,才能进入王府。初为宦官的他们,由于没有括约肌,排尿时总是呈滴流的状态。 book18.org

由绿头牌决定夜侍权 book18.org

中国皇帝之大内(即后宫),掌管闺房诸事宦官称为 “敬事房”,其长官即为“敬事房太监”。太监的职责就是协调皇帝与皇后,以及其他宠妾的性生活。皇帝虽贵为一国之尊,却也不能任意出入皇后的寝宫,访问之前,必须先向太监报备,好让太监能够把皇帝、皇后相欢的日期记下,作为日后皇太子身份的证明,贵妃以下诸宠妾和皇帝在一起的日子,也要列入记录。 book18.org

唐代时,后宫佳丽120人,这个数目还是对于皇帝性生活的一种有节制的规定。但是即使精力绝伦,也难以均等的施宠;因此,有所谓“绿头牌”的出现,这就宛如抽签一般。 根据《宦官》一书所述:当皇帝晚宴之后,太监就献上一个大型的银盘,盘上放置许多平常皇帝最宠爱的妃嫔的名牌。 皇帝把名牌看过之后,就把愿意共欢的妃嫔的名牌翻个面, 于是,那位被选中的妃嫔,即获得了夜侍权。 book18.org

到了规定的时辰,站在室外的太监会大声通报:“是时候了。”然后将这位妃嫔背出寝宫。就象她进来时一样,裸着身子,用羽毛搂包着,让太监背出去。事后,太监会询问皇帝,是否要让她怀孩子,如不要,太监即负责将她洗涤干净;如果皇帝想要子嗣,就将日期记录下来,作为日后之凭证。 book18.org

我们顺带一提唐玄宗时“贵牙院”。据说,贵牙院是教导性爱术的场所,民间传说集“三千宠爱于一身”的杨贵妃在这里获得最优奖呢!可是,宫中却有更多的妃嫔,直至老衰之年也不曾见皇帝一面,她们真是可怜的女人!白居易曾写 “上阳白发人”,感叹十六岁人宫之妃嫔独守空闺,直到风烛残年。 book18.org

这怎不令人慨叹!能否和皇帝一夜欢愉的命运,不就象赌徒掷骰子一样?; book18.org

第二章 中世 book18.org

性是神圣的行为 book18.org

在西方世界,圣保罗可能是第一个将“性”与“神圣”划上等号的思想家,在哥林斯这个相当开放,对性采取世俗享乐态度的希腊古城,他对当地的小型基督教团体做过如下的训 诲:“你不知道你的身体是基督圣体的一部分吗?我可以让此基督圣体的一部分成为妓女身体的一部分吗?绝不!你不知道那和妓女结合的人将与她成为一体吗?圣书上说过:‘两个人将变成一个肉体’”。 book18.org

性是神圣的行为,与妓女交欢成了不被容许的罪行,夫妻间的“敦伦”乃是一种宗教体验。圣保罗认为,独身生活更符合基督教精神,但他承认,这需要相当的自制力,并非每个人都可以做到,因此对于“热情如火”的人,他说:“结婚要比欲火中烧来得好”,同时建议“丈夫应该对妻子履行同居义务,反之亦然……除彼此同意在某个时节分开,好让你能专心于祈祷,否则不要拒绝对方。当祈祷的时节一过,即应再团聚,以免撒旦在你缺乏自制力时乘虚而入。” book18.org

事实上,圣保罗并没有如后世所形容的那么保守顽固, 他生活于那个时代,觉得结婚虽好,但一个人如果能过独身生活可能更好,但慢慢的,教会领袖任其结论中的皮肉干萎脱落,只剩下僵硬的骨架——圣保罗变成了“独身优于结婚论”的奠基者。 book18.org

圣奥古斯丁对性的“拯救” book18.org

根据圣奥古斯丁的解释,上帝所创造的男人和女人原是 “心灵的生物”,能完全控制他们的肉体。在伊甸园里,如果曾经发生过性行为,那也一定是清纯而冷淡的动作,没有色情、狂想及不可控制的反应掺杂其中。性交只是怀着严肃的感恩心情,利用造物主设计的“器械”去履行生殖过程中所需的步骤而已。 book18.org

但当亚当和夏娃堕入罪恶的深渊,意识到新奇而自私的冲动(奥古斯丁称之为“色欲”)后,他们无法控制这种冲动,失足的立即反应是亚当和夏娃开始觉知自己的裸体,而且对此感到羞愧。圣奥古斯丁认为,亚当和夏娃抗造物主的命令反映在他们对自己生殖的关注上,他们无法控制一些新生的现象,而不得不编织树叶,来遮掩现在被称为pudenda的生殖器。 book18.org

圣奥古斯丁认为,亚当和夏娃所犯的原罪,仍然存在于他们的子孙中,这可以解释生殖器官在人体结构上的独立性与荒谬性。肉欲冲动的难以驾驭本质及伴随性及动作所生的羞耻感等。性与色欲是“原罪”中的两大成分,在人类堕落之后的每一性交动作都是邪恶,由此而生出的每一个小孩也都是有罪的。上帝为了人类的延续而赋予第一个男人和女人无可责备的本能,但色欲却使它蒙羞。 book18.org

这种合理化的一个结果是对拿撒勒人耶稣之纯洁性的再强调,因为耶稣未受过任何肉欲接触的污染。而拒绝性交成了人类获得救赎的最佳指望,唯有过禁欲的独身生活才能臻于曾存在于伊甸园中的优雅状态。 book18.org

而对意志太过柔弱,无法过独身生活的人,教会有义务让他们回归于原始而无可责备的本能,以不含激清的性来繁衍基督徒的后代。圣奥古斯丁所倡导的冷静无邪的、有目的的性交对后世的基督教世界有相当深远的影响。 book18.org

圣奥古斯丁个人的思索,满足了他在信仰与理性上的需求,同时为教会提供了一个有利的辩护,肉体不再是负载灵魂的臭皮嚢而已,它更是考验―个人道德的指标。既然在“性”中发现肉体娱悦有罪的,那么显然绝大多数人都是“罪人”,都需要教会的救赎。 book18.org

基督教的性道德和性罪恶 book18.org

早期基督教的传教布道者、基督教神学教义的奠基者犹太人希腊哲学家斐洛,最早提出了基督教关于性的看法。他说: book18.org

“你们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情欲的是I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私通,污秽、好色……凡属基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一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book18.org

“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栾童的、亲男色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国……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之外。惟有行淫的,是对自己的身子犯罪。 book18.org

“男不近女倒好。但要避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我对着没有嫁娶的男女及寡妇说,若他们常象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蜍娶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妻子不可离开丈夫……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当女儿系处女之身,叫她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book18.org

可见,斐洛强烈反对“私通”这种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之间的性交行为。而为了防止私通,有必要允许结婚这种“恶行”不过,他并不认为结婚就是积极的善行,也不赞美夫妻之爱,更不主张非生孩子不可。要言之,只要是性交,无论婚内的或婚外的,都是不道德的;他所欣赏的是独身、童贞和处女。 book18.org

圣斐洛的观点,后来被中世纪基督教会所提倡发挥。他们同样认为,处女状态要比结婚更好。例如梅托戴维斯就仿效柏拉图的《飨宴》,写了《十个处女的飨宴》,文中列数了处女的种种优点,认为这远远胜于所谓人生最大幸福的婚姻,提出“处女乃基督之新娘”。这一思想随后又为圣奚普里安进一步阐释。他奉劝那些“发现妻子与某他男子同衾的丈夫,不要愤怒,也不要疯狂……因为耶稣基督如果发现献身于他的处女同男子睡觉,也决不会狂怒。须知犯下此罪的女性,并不是对丈夫、而是对天主犯了通奸之罪。”由此,他认为诱惑处女者并非品行不正,而是犯了 “通奸” 。 book18.org

如此这般推崇处女,结果出现了婚后也不发生性行为的夫妻。特别是教会神职人员,人生半路来禁遏欲望,不能算是根绝恶行,因而有人自阉,有人则遁迹沙漠,向色欲恶魔博战,成为圣者。 book18.org

使斐洛的禁欲说的以体系化的是罗马帝国末期基督教哲学家圣奥古斯丁。他认为人类作为亚当、夏娃的后代,生来都注定有罪,罪根就是生殖器,性的快感是一种罪恶。因此禁欲是胜过结婚的一种善行。人生现世最好不要结婚,而应根据神灵的旨意,侍奉唯一的丈夫耶稣基督。但是奥古斯丁并不否定婚姻,他指出,不是为了满足性欲而是出于生殖目的的婚姻正是一种善行。在《上帝之城》一书中,他这样写道,丈夫与妻子同房,不应刺激诱发情欲,而应保持心情宁静,这才不伤肉体的完整……然而,肉体任何部位也不能燃起情欲的烈火,只能保持与欲望相应的自发力量。由此我们确信,男性的精液注入子宫时,对女性生殖器官的完整没有丝毫损伤,正如经血来潮自处女子宫流泄而出无伤其肉体的完整一样。换句话说,生殖行为好比往地里播种,必须单纯而不动感情、不存羞怯”。 book18.org

早期基督教的性道德观,后来长期支配着天主教会的人们。他们认为独身最值得赞美,结婚是次善之策。性交的合法只限于婚姻生活的范围,性是有罪之物。因此,不以妊娠为目的,性交就是罪恶,也就是说,只有生殖才是正出性交的唯一动机。新教兴起之后,除了不再赞美独身之外道德观和天主教大同小异。 book18.org

以上叙述了基督教的性交观。那么基督教对手淫问题又如何看待呢? book18.org

男性的手淫,在古希腊即已存在。亚里士多德认为那是儿童、奴隶和体弱的老人才干的事。第欧根尼。拉尔修在其编纂的《名哲言行录》中记载了犬儒学派哲学家第欧根尼一件轶事,说他曾在大街上一边手淫一边声称:“这样做着能使胃口增强,肚子吃饱就好”。哲学家克里希普斯后来对第欧根尼这种行为还表示赞赏和钦佩。到罗马时代,医师卡勒洛斯认为精满有害,应尽力使之排出。总之,在古代希腊、罗马。男性手淫并非罪恶,但尚属罕见现象。只是到了基督教产生之后,手淫现象才普遍起来。伊斯兰教的神学家将其称为“基督教徒的恶癖”。到中世纪,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和尼革奥果斥责手淫,说它比“私通”罪恶更大。中世纪神学家把性兴奋时无色透明液体从男性尿道口滴出的现象比之为蒸馏过程,,但阿奎那认为发生这种情况时应当忏悔,尼革奥里甚至认为罪当一死。 book18.org

另一方面,女性通过男性生殖器模具以自淫的现象,也古已有之。《旧约·以西结书》就有记载说:“你又将我所赠你那华美的金银宝器,为自己制作男性人像,和它行淫乐。”不过,这在当时就受到责难。 book18.org

但是,对男性手淫的斥责变得严厉起来,则是在瑞士医师蒂梭的著作《关于手淫以及手淫致病的研究》于1760年发表之后。他将手淫叫做“Onanism”,是取之于《圣经·创世纪》中的人物俄男。俄男是犹大的次子。其兄名珥,娶他玛为妻。珥后因行恶被耶和华所杀。犹大对俄男说,你当与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他尽你为弟的本分,为你哥哥生子立后、俄男知道生子不归自己,所以同房的时候,便排精于地,以免给哥哥留后,结果耶和华发怒杀了俄男。 book18.org

蒂梭根据俄男的行为遭耶和华怒责的故事,认定手淫犯罪,是自杀行为,未免有些轻率。钽是,十八世纪法国百科,全书派哲钟伏尔泰在其《哲学辞典》中以俄男的故事为例,将蒂梭的观点考-步作了通俗的解释,以便世人周知。 由于他的社会影响,当时的人们都减手淫是一大恶行。在这种宗教观念之上,有人又医院角度补充发挥说一旦手淫,就会精神痴狂,患癫痫、斜眼、哮喘、耳聋等病症。这样一来,手淫是“万恶之源”的观念,自十八世纪末以后使愈加根深蒂固了。 book18.org

必须指出,在蒂梭引以为据的故事中,俄男的标为实标上并不是手淫而是性交中断,并且俄男之所以被耶和华所杀,其原因既非手淫也非性交中断,而是因为寡妇同小叔子结婚违反了逆缘婚的规定。《旧约圣经·申命记》中载有这样的规定,兄弟同居,其一若死,且其无子,则死者之妻不可外嫁他人,大伯子或小叔子须娶之为妻,以尽兄弟义务。” 俄男被杀,正是由于犯了这条摩西所谓律法的缘故。因此, 蒂梭对《圣经》的解释,实在是信口开河。 book18.org

对卖淫问题,基督教的性道德也有一套说法。 book18.org

据古希腊历史学家布罗多德记述,古巴比伦所有的女性在结婚前部必须到米莉塔神庙里去,同那些将钱币投中自己膝盖的男子做一夜露水夫妻,然后将钱币献给女神。这种宗教性质的卖淫(神庙卖淫)习俗,在古代东方各民族中广泛流行,它遭到犹太教的强烈抨击,《旧约·申命记》就说: “以色列的女子不可有神庙里的娼妇”。同时,也存在着后世所见到的职业妓女;《旧约·箴言》里描述道,她们“有时在街市上,有时在宽阔处,有时则在街头巷尾,伫候伏击。,可 是,对这样的卖淫现象,犹太教似乎却不以为是道德上的恶行。《箴言》第二十九章说道:“爱慕智慧的,使父亲喜悦;与妓女结交的,浪费钱财。”而《旧约·以赛亚书》则与道:“七十年后,推罗的景况,必象妓女所唱的歌一样:‘你这被忘记的妓女啊,拿琴周游城内,巧弹多唱,使人再想念你’。七十年后,耶和华必眷顾推罗。他就会再次得到妓女的报酬,她们和地上万国的人们行淫。其货财和报酬,要献给耶和华为圣,必不积攒存留。因为她的货财必为住在耶和华面前的人所得,使他们吃饱,穿上等衣服。”推罗是指现今黎巴嫩境内的一个港口,在古代曾一度繁荣。因此这里表面上是在叙述贸易的事,但实际上是以卖淫来比喻贸易,并不认为卖淫是道德上的罪行,而认为它只不过是蓄财的手段或 课税的对象。 book18.org

真正开始论述卖淫问题的基督教神学家是奥古斯丁。他说卖淫无论多么下流、邪恶和不道德,也是必要的。假若人间没有卖淫妇,世界就会被色欲污染。”托马斯·阿奎那认为:私通虽是有罪的行为,但卖淫则对社会有益,“街上的卖淫,有如宫殿里的下水道,一旦揭开下水道,宫殿就会被污物臭气弥漫。”新教创立伊始,对卖淫不表示同情和宽恕;但到了十八世纪,奥古斯丁的观念在新教诸国中流行开来,人们认为“最好的德行需要最坏的恶行来补充”,“如果卖淫女人遭到放逐,那么若要保住我们妻女儿的名誉,还有什么措施是万全之策呢?”进入十九世纪后,利克更提出了如此名言:“卖淫是一道天然的屏障,能够保持家庭的神圣和妻子女儿的纯洁。”可见,基督教的性道德,是不以卖淫为恶事的。 book18.org

归纳起来,基督教的性道德有四大特点:一、推崇独身,认为结婚是次善之策;二、性交在婚姻范围内合法、但不为生殖而图快乐的性交则是恶性;三、手淫是一大恶事;四、卖淫是必要的罪行,当予认可。其中第二点和第四点都有防止未婚男女之间私通的意义,是对同一事件互为表里的说法。因此,可以认为这样的性道德有如财产继承,完全是出予经济动机,只有弄清楚确确实实是自己的后代,才能将财产传给他,否则决不能给身份不明的人。 book18.org

任何与生育后代无关的性行为都被基督教视为是堕落的、污秽的、有罪的,需接受各种不同形式的处罚。它的严苛是现代人难以想象的,譬如“夜间遗精”,现代医学认为它是正常的生理现象,但因为它显然与“生育”无关,所以在当时被视为是有罪的,而且是牧师们需经常处理的一种 “罪”,因为它实在太普遍了,连接近上帝的教士有时亦难幸免。 book18.org

“夜间遗精”如果是“无意的”,当事者需立刻起身,唱7 篇忏悔诗,第二天早上再补加30篇。 book18.org

但这还是比较轻的处罚,另有一种处罚是,一般人的梦遗若非出于己意,禁食7天;若“用手协助”(手淫),则禁食20天。教士若在教堂里遗精(用手协助)禁食30天, 主教则禁食50天。 book18.org

避孕(避免或阻止怀孕的性行为)更是一种重大的罪行,有一个当代美国学者研究公元6世纪到9世纪保存下来的20种悔罪诗篇,发现绝大多数对“导致不孕的毒药”等都有相当严厉的惩罚,需处3到15年的苦刑。而“性交中断” 也需处2到10年苦刑。只有“性交”而拒绝“播种”是上帝所不容的,推而广之,除了禁欲外,任何避孕方法都是“有罪” book18.org

的。 book18.org

不以“育种”为-的的性交,显然是为了“肉体的愉悦”,所以除了苦刑外,还需“禁欲”一除了面包和水外,禁食美 酒佳肴,禁止性行为,禁止任何被解释为“自我放纵”的事物。 book18.org

堕胎也是一种罪,但妊娠40天以内的堕胎(神学家认为胎儿是在40天时才具有灵魂)比避孕的罪要轻一点,这可能是因为堕胎本身对当事者即有痛苦与惩罚的意味。圣·杰伦曾说,放荡的妇女以邪恶的毒液来堕胎,如果因此而死亡,那么她下地狱时就犯了三重的罪行:一是自杀,一是背叛她“天上的新郎”——基督耶稣,一是谋杀她尚考出生的孩子。 book18.org

命运悲惨的中世纪娼妓 book18.org

15世纪时,德国乌尔木地方史的文献上记载:“妓院主人应该遵守如下的誓约:每餐给予妓女三道菜:汤、肉和芜菁。没有肉时,就供应沙丁鱼。怀孕的妓女,必须逐出门户;缴清债款,就可停止公娼生活,回复自由之身;就业之中病殁,则必将之埋于尘土之中,或弃之在剥兽皮的场所。 另外,誓约上还规定娼妓必具的资格:独处之身;而且不得染有性病;至于乳房未成熟,不适于成为性爱对象者,也不得当娼妓。”当时的娼妓,所得报酬薇薄,-一般柳街暗巷的价格,约在1马克德币以下;繁华都城的妓女,也只不过获得相当于一个鸡蛋的价钱而已;如此廉价的卖淫,大概是由于人数繁多,竞争激烈的缘故;但是这也暴露了她们贫苦而悲惨的命运,她们被迫生活在可怜和薄幸之中。 book18.org

妓女和良家妇女是一眼即可望知的。因为她们的装扮异于一般妇女。意大利和德国的妓女,身穿黄色衣服,肩佩黄色缎带以资识别。佛罗伦萨的妓女,在帽子上缀有小铃子; 莱比锡的妓女,则披着饰有蓝带的黄色斗篷。她们不能穿金戴银,包括珍珠、珊瑚、宝石之类,以及刺绣之服,都不能上身;而且她们也不能逾越所指定的地区外宿。在英国,甚至还禁止她们做礼拜、望弥撒。公娼之外的秘密卖淫,当然是被严行禁止的,一经发现有此事,必定会遭受严厉的责罚。 book18.org

而且,这些妓女分属教会、主教、领主、市所有;因此,妓院主人必须经常纳税、送礼。妓女们的生活连奴隶都不如。14世纪时,拥有法国普拉文斯的西西里女王和普拉文斯伯爵约尼一世,就曾因为筹措这回西西里的旅费,而厚颜无耻的在西比农桥开设妓院,榨取妓女们的夜渡资。 book18.org

雄伟壮观的护袋 book18.org

“我的郎,如果你受伤,事情该有多严重。你是我心爱的,要好好的穿着铠甲保护它。”这是《潘托鲁的故事》中, 一位优雅的夫人对将赴战场的老爷说的话。夫人认为,他的下体只覆盖连环甲是不够的,因此,她利用骑士配戴的厚铁胄,设计了一种新护袋。欧洲男士 15世纪初以前,只穿羞极短的上衣,一副野兽模样,过于暴露而显得格调不高,而且,也常常由于妻子、女儿们的恶作剧,而显得万分困扰。教会有鉴于此,就指示人们设计一种把下体包起来的护袋或鞘袋。 book18.org

男人们把护袋制作得看起来庞大而雄社,就象妇女用鲸骨束腹,把乳房向上推起,使之圆鼓膨胀一般。拉伯雷曾经以下列这段话,说明护袋的必要性: book18.org

“豌豆、扁豆、胡桃、棉杼、球栗等植物,它们的胚芽子都被坚固的包了起来。和它们相较,人类无异是脆弱、柔软、赤裸而无壳的生命。” book18.org

护袋是武人装备的精华,男人表征的勋章,值得夸耀的荣誉。往昔,这种保护下体的鞘带是绢制品,或在上面饰有金银线条或剌绣,甚至也有镶着宝石、土耳其玉、波斯珍珠 等象王冠一般的绝品出现。 book18.org

“道具”微小的男人,也把护袋做得看来雄伟社丽。他们把柠檬放入袋中,塞进棉絮或破布等使之显得膨胀。此外,还有人装置“牡牛头”样式的护袋,威风德壤的在街道上昂首 阔步,吸引妇女的视线。 book18.org

奉献初夜就是缴纳结婚税 book18.org

1538年,苏黎世州议会颁布公告如下:“在领地内的农民(佃农、农奴),结婚时,要让领主享有新娘的初夜权, 换句话说,新娘有向领主提供新娘服务的义务,如果拒绝, 新郎必须付钱给领主。” book18.org

这种违反伦常的风俗,在中世及近世经常可见。对领主而言,年轻力壮的农奴是他们的劳动力,和家畜、农作物一样,都是他们的私有财产。根据“风俗史”的记载,在德国巴伐利亚地方,领主享受初夜之后,新郎必须献上上衣或毛毯给领主,新娘也必须缴纳一个“足够把臀部放迸去”的大锅, 或是“和她臀部等重”的干酪。如果不履行义务,他们的婚姻 就得不到领主许可。换句话说,只是无效的婚姻。因此这就好象是抽“结婚税”-般。法国人把初夜权叫做“入腿权” 这种由领主享受初夜权的野蛮习俗自13世纪持续16世纪末;在俄国及东欧诸国,甚至还延续至18世纪。对领主而言,农奴之女就是“不必花钱的妓女”也是“源源不断的宠妾”。事实也是如此,查理曼大帝统治下的法兰克王国,领主的宅第里充斥着农奴之家的年轻姑娘,其情其景,就宛如皇帝的后宫一般。这是领主贪色的反映!在那里,没有一丝一毫的人性尊严可言,然而,龌龊也并非只有领主,有的新娘并不嫌恶这种行径,反倒象是被人轻抚毛发的狗一样,显得心神驰。 book18.org

在中世纪那种阶级不平等的时代,姑娘如果让领主摘取初穗,就好象家族的幸福获得了保障似的,因为一般而言, 领主会减轻其陚役,并且还会赠与奖品,德国把这种享受初夜之后的代偿金叫做“新床钱”“臀金”等。 book18.org

前进!娼妓军团 book18.org

对于个人而言,性是生活上不可或缺的东西;对军队而言,又何尝不是?妓女就如马匹和战车一般,同属于军需品。自古希腊以至18世纪美国独立战争时,远征军一定有娘子军——娼妓军团随行。 book18.org

娼妓军团的职责一是为了慰藉士兵青春的寂寞、孤独, 二是为了照顾士兵的生活起居、洒扫洗涤、装扮等等。而且还可避免士兵强奸异国女子、感染梅毒,生私生子,甚至发生男同性恋。更重要的是,年轻貌美的妻子随军队同行,可以使士气更为高昂,娼妓缘于这种需要,而成为领有薪俸的佣兵。 book18.org

从某些记录上,我们可以知道历史上确有“娼妓军闭”的事情。“阿尔巴公爵远征荷兰时,有400名高级妓女骑马,800名高级妓女徒步,在军队后徐徐跟着”,“1298年阿布列克王进入史特拉斯堡时,带着大约800名妓女随行”,“1343年,德国师团长乌斯林的3500名军队中,竟有1000名妓女”,“1570年,法国斯托洛基元帅远征意大利,其时由于妓女太过冶艳,使士兵醉生梦宛,所以下令将800名妓女推入海中溺毙”。 book18.org

军队里的娼妓,和军官、土兵共度春宵时,可以索取夜渡资。付不起夜渡资的士兵,只好把枪或剑留作抵押,因此,常常可以见到妓女们在腰际悬着类似髙尔夫球袋的东西,把剑放在里面,或把数枝枪扎在一起枉在肩上。 book18.org

娼妓军团喧噪非凡,有的成为情侣,有的生了小孩,还有的为了她们你争我夺、争风吃醋,真是好不热闹。 book18.org

淑女的门禁一一贞操带 book18.org

“人不能没有妻子,单独睡觉;枕畔无人,那是一种十分孤独的生活。” book18.org

“当我出门前,一定先帮妻子锁上柏尔加摩式的锁。不这么做,倒不如让她被没有白眼珠的恶魔抢走得干脆。” book18.org

这是拉伯雷所写的故事中的一段。“柏尔加摩式的锁”就是中世纪时“贞操带”的俗称。贞操带名称,有所谓“威尼斯之带” “佛罗伦斯之带” “意大利之城”“维纳斯之带”等怪 里怪气的称呼。 book18.org

据说,贞操带是十字军东征时,从阿拉伯后宫模仿来的;也有人认为,那是威尼斯商人长期出远门做生意,为了防止妻妾与人发生奸情而发明的。这—定是向来精打细算的威尼斯商人,为了防止妻妾红杏出墙而想出的锦囊妙计。 book18.org

根据布兰特姆所说,16世纪中叶时,在每年的定期市集中,杂货店里都有各种成打的贞操带出售。 book18.org

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个处心积虑的奸计,只能收暂时性的效果。妻子表面上若无其事,暗地里却配了锁 〔甚至配好几把〕,交给她们的情夫。这种沉甸、铁制或金银制,镶有宝石的贞操带,最后终于象愚蠢盼喜剧一般地消失于中世纪末。 book18.org

艳丽的迎接仪式 book18.org

中世纪颇富盛名的一位学者在《中世之秋》—书中如是记载: book18.org

“在一般的绘画中,我们绝少看到裸体的妇女像,而今,《活人书》中竟然毫不踌躇的以裸妇为主题。如果是往昔的人,就性所应有的羞耻感来评论,实在令人觉得不可思议。例如,在1502年时,杜雷曾经目睹查理五世的入城式,那就是裸女迎接皇帝的仪式。这种演出,多半在某个特定的场所以木头搭成舞台,在台上进行,有时,也在水中表演一番。” book18.org

象这种偏于色相的礼赞,可说是古罗马圆形剧场经常演出的“卡里特斯”剧的复苏。 book18.org

文艺复兴时期,专制国家的君主们巡幸各地时都会受到全身赤裸的“维纳斯活人画”的迎接大典。所谓维纳斯活人画,就是精挑细选一些肌肤莹洁、容貌艳丽的美女,演出“派里斯之审判” “维纳斯之诞生”“水精” “人鱼”等希腊神话。 book18.org

公元1457年,菲力浦公爵就在入城式上看见“披着长发,裸着全身的人鱼在水中嬉戏”。 book18.org

公元1461年,路易十一进入巴黎时,也曾受到裸女的迎接。“三位裸体的处女装扮成迷人的水精,人们凝视着她们的高耸丰满的乳房而心醉神驰。” book18.org

公元1494年,菲力浦王进入安特卫普时,“极为专注的凝视着‘派里斯之审判’,其中他最喜爱用裸女装扮的卡里特斯”。 book18.org

除以上记载之外,《年代记》中也描述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无论行幸何处,经常接受裸女的水精、海精、海神、花之女神的奉迎大典”。象这类卡里特斯剧,除了风气严谨的德国之外,几乎盛行于西欧各地,他们认为,卡里特斯剧剥除了人类伪善的面具,映出了人类真实美丽的一面。 book18.org

王妃的快乐之城一一尼尔塔 book18.org

往古,巴黎塞纳河畔有一座被称为“尼尔城”的宅第,城中有一座髙达二十五米的塔耸立着。 book18.org

那是1313年的秋天,微寒的夜幕笼罩着巴黎的街道, 塞纳河上仿佛覆盖着一层白色的面纱。蓦地,从那微白的昏暗中,出现了一些遮着秀丽脸庞的贵妇人。在她们胸前的褶领中,隐约可见荡漾着青春气息的乳房,震慑着人们的目光。她们亳不害臊的引诱着过往的男人,将他们带进尼尔塔。塔内的起居室内,壁炉中的火熊熊燃烧,餐桌上,摆设着珍味佳肴,高脚杯中注满了美酒。对男人而言,这是如梦似幻般的飨宴;然后,夜深人静,男人们被分别带进她们的香闺,度过愉快的晚上。但是,在曙色未现的黑暗中,一个巨大的麻袋,从塔顶被投进塞纳河中,载浮载沉,漂流而去……这些从佣懒的爱欲之眠中醒来的妇人,就是路易十四的王妃玛格丽特,查理四世的妃子波拉姬,以及她们的侍女。 book18.org

于是,巴黎城中散布笔或怕的传闻,每天晚上都有年轻的男子被诱拐而失踪;经过秘密探索之后,终于揭发了这个惊人的事实。原来——把男人一个个带进尼尔塔,和他们一夜春宵之后,就用麻袋连人带有捆好扔进塞纳河中的残酷杀手,就是王妃们。 book18.org

对于这件事,王妃们也有说辞。由于战乱频仍;新婚不久的王妃难耐中烧的欲火;而且国王从沙场竟还赢得美人归,更使她们不满。旺盛的欲火终于爆发了。, book18.org

但是,1314年时,王妃和侍女们仍不能免于被逮捕、 幽禁的命运,其中,玛格丽特还被愤怒已极的路易用棉被活活闷死了。这个故事曾被大仲马写成戏剧,亚伯·更斯在 1955年时,也导演了这部电影。 book18.org

在浴室举行的婚宴 book18.org

德国远自日耳曼时代越就有沐浴的习惯,他们是热爱沐浴的民族。在斯堪的那维亚地方,有颇负盛名的蒸气浴、泉水冷水浴,为了保持身体健康,沐浴在平民中也甚为风行。 他们通常一星期沐浴两次,从14世纪初的领邦国家时代起,都是在公众浴室中男女混浴。根据爱德华。福克斯的 《插图风俗史》,可以窥见其沐浴情形之一斑: book18.org

男女皆全身赤裸,或只在腰间系一小块布。但是这块布根本无法发挥蔽体的作用,因为一入水中,布块就会因为水的浮力而飘上来,当他们从水里出来的时候。男性用柴叶枝遮掩下体,女性则用围裙遮羞。这种沐浴的习故虽然具有 “保健”的名义,但是,煸动男女之间对于“性”的好奇,也是在所难免的事情。因此,在野蛮、动物性冲动感极为强烈的中世纪,公共浴室终于沦为淫荡的场所。在浴室里,男人言谈猥亵,女人则成为被品头论足的对象。后来,连女人也对单纯的赤裸显得意兴阑珊,因此,她们开始以金链、手镯来夸示“维纳斯”之美。 book18.org

更令人惊异的是,14世纪时,慕尼黑及累格斯堡一带的婚宴,竟是在浴室举行的。福克斯当时如此描写当时的情形: book18.org

新郎、新娘、宾客、艺人一起到达浴室。开始举行婚礼浴。那是为了洁净身体——当然,那并非是最重要的。那是以“亚当”的状态饮酒、歌唱、欢呼,来庆祝婚宴。这是色情的、放纵的婚宴,是酒神的狂舞,颇令当局为之深锁眉头。 于是,鉴于不要使婚宴过于喧嚣、色情,慕尼黑终于明文规定:“新郎新娘只能各请六名女人同席,不能超越这个数额”。 book18.org

浴室的混乱情况如是,终于成为男人的社交场所,也成为妓院,尤其是在文艺复兴时期,这种风气更为炽烈。 book18.org

豪奢的阿拉伯后宫 book18.org

“后宫”这一个词,听起来就象天方夜谭中,阿拉伯王侯宫廷生活的同义语。事实上,阿拉伯语的后宫就是“被禁止的东西”“不可触及的东西”“神圣的东西”之意。中世纪时的 阿拉伯后宫,是模仿古波斯宫廷习俗而产生的。经济繁荣的阿巴斯王朝中,有名的豪奢之主一第五代教主的后宫,拥有四百名宠妾。昏庸淫荡的第18代教主;拥有宠妾3400名,白人宦官1100人广其间数目虽有差异,但是历代 教主在后宫贮纳宠妾,却是无争的事实;除教主之外,达官显要、贵绅豪富也依其财力而有大小不等之“后宫”。 book18.org

根据旅行家卡丁所言,土耳其后宫的妃嫔有白人以及有色人种。白人有波兰、俄国等人,有色人种则主要来自土耳其、蒙古、红海沿岸。后宫妻妾也有阶级之分,依美貌、年龄、性爱术之巧拙而定。她们被分配至务房间,由女仆伺候。16世纪初,伊斯坦布尔的鄂图曼土耳其皇帝,其后宫嫔妃之数,还令阿拉伯后宫为之逊色。嫔妃之中以正史为贵, 其次为侧室(照网皇帝身边琐事者)、侍女(受宠的爱妾)、婢女,最下级的是女奴,举凡后宫一切粗活,都由她们负责。 book18.org

鄂图曼土耳其皇帝所拥有的这些侧室以下的女人,都是用臣服诸国为了表示对伊斯兰世界的恭顺而连同贡品一起上献的。她们只属于皇帝所有,如果失宠,即象行尸走肉一般,生活得毫无意义。 book18.org

俊俏的女侍卫队 book18.org

1572年,下达圣·巴托罗缪日屠杀之令,迫害巴黎城中一万名新教徒的主谋人物就是亨利二世之妃凯萨琳·麦第奇。 book18.org

凯萨琳是为了政治目的而下嫁法国王室的,为了与法结成军事同盟,以共同防止他国侵略佛罗伦斯,而做了 “政治婚姻”下的牺牲者。当她出嫁时,婚礼豪奢程度,就象一家化妆品店和服装店大搬家那样热闹喧腾。由于她,使整个巴黎掀起了美容、时装大改革。于是,原本宛如乡巴倍的法国宫廷女郎,学会了洒香水、涂胭脂、搭白粉,也懂得了用美丽的发饰,转瞬之间,。巴黎的时装。受意大利风尚之左右。 book18.org

凯萨琳面貌平庸,并不象拉·法雅特的小说《克雷卜夫人》中描述的那种“美丽的人”。她体型稍胖,鼻子又大,如果硬要赞美,她只可勉强称为“美人”。 book18.org

亨利二世在一次掷枪比试时,头受重创而毙命。从此, 凯萨琳就以皇太后的身份垂廉听政,整个法国在她统治之下紊乱不堪, book18.org

凯萨琳所居住的罗浮宫,完全由清一色的女侍卫队守护。她为她们所设计的“军服”,样式之大胆,世所罕见。上衣和一般军服一样贴身,但是领口奇低,一乳房完全裸露在外,而且乳头上还薄薄的涂了口红。裙子的长度到膝盖或脚的部分,在腰以下开叉,只以两三个扣子扣住,至于里面, 是不穿任何贴身衣物的,隐约可见婀娜的腰肢和光艳的肌肤。当年应邀至罗浮宫的王公贵族,眼腈必都会十分明亮而同声惊叹吧! book18.org

凯萨琳是十个无能的统治者,但对于美米、工艺品之搜集,却极其敏锐,审美眼光颇高。今曰所见的罗浮宫美术馆之珍品,其间就不乏她所搜集的美术作品。 book18.org

雕刻家西利尼 book18.org

16世纪中叶,文艺复兴的巨匠中,由于达芬奇、拉斐尔相继弃世,而只剩下米开朗基罗的弟子西利尼、他是文艺复兴末期的雕刻家,确立了法国巴比逊画派,予法国以文艺复兴的气息。 book18.org

往昔,人们一提起“西利尼风格”,就是指代表爱欲、色情的美术。他雕刻有许多色情作品,曾经在一个酒杯上,雕刻一些色情的艳姿;阿拉松公爵就曾命令他的爱妾扮演浮雕上的姿态,而看得神情恍惚, book18.org

年纪轻轻却获得雕刻家之名的西利尼,是罗马教皇克里蒙七世的宠臣,也受到法王法兰西斯一世(被称法国文艺之父)的庇护。J·A·西蒙说“他的性格和精力,就是同时代人的生活写照”。 book18.org

他经常在腰间配带短剑,惹事生非、决斗、杀伤对方,滋事打架是家常便饭,后来他在和摩尔海盗的攻防战中,以阻击兵的身份,杀灭敌将,建立奇功。 book18.org

他的生活淫乱放荡。他往往会在工作时,对美艳的模特儿不能自持,而任意侵犯她们。一次,他侵犯了—名叫卡特丽娜的模特儿,模特儿向庭上宣称“他使用了生小孩之外的入口”,厚颜无耻的西利尼辩称“我是用意大利的方法”。 book18.org

后来,在雇佣卡特丽娜其间,他为报这一箭之仇,“把她用来做性满足的工具”,解雇时,则“抓着她的头发,在房间里,拖着她走”,并折断了她的手臂。对于西利尼而言,性快乐是绝大精力之发散现象,控制它,反是伪善之表现。这就是文艺复兴式的生活者。 book18.org

回教托钵僧的咒术 book18.org

中世阿拉伯,看不到古东方的神殿卖淫情景,但是在那里,“托钵僧”却是一种异样的存在。“托钵僧”将性视为一种交易,在祭礼时,肆无忌惮地和女人媾合。 book18.org

当时的人认为,献身于托钵僧(乞食和尚)。可以祛除恶疫、恶魔,使身体获得神佑,免于天灾地变之害。因此,托钵僧就象咒术一样,受到虔诚的信仰,被尊为“神圣者”。 book18.org

在祭礼之日,无论是贞节的处女,或是贤淑的人妻,只要一遇见托钵僧,就会自求奉献肉体,成为托钵僧的“牺牲”。通常托钵僧都罹患一种持续性的勃起症,而且具有强韧肥大的性器,如果情欲突然发作,他就会疯狂地叫喊;“我欲火燃烧了。”然后,下体勃起,当他以这副姿态在路上招摇时,信女们就会自动聚集在他身边,帮他平息欲火。 book18.org

此外,托钵僧在化缘途中如需借宿民家,那一家主人,就得自动让妻子、女儿陪他睡觉。 book18.org

当天灾、恶疫流行或战祸频繁时,更是托钵僧活跃的时机。在那时,他们拥有绝对的权力,抓住人性弱点,而贪婪 的纵情于肉欲之中,即使是对身着黑色丧服的女人,也不例外。当他们在墓场、坟冢看到披头散发,身体抖颤、哀恸不绝的女人时,他们的眼睛就射出了光芒,就象秃鹰见到猎物 一般。他们站在女人身旁,用他们肥胖的肉体去抚平女人的悲叹。 book18.org

这是气候炎热的回教国家所产生的沙漠咒术、魔法的外衣,而成为灵魂堕落的掩饰。 book18.org

残酷的去势术 book18.org

宦官、宫刑,其实就是“去势”之意。远古埃及时,在后宫伺候的男人全部要去势,奴隶亦然。受过宫刑之后,才能成为后宫的守卫。中世纪的阿拉伯,这种去势之风极为发达。当然,在古代的拉丁世界(希腊、罗马)也有此风。 book18.org

古代中国也是这样。在后宫服侍的男人均需去势,使他们无法染指后宫佳丽。如此一来,他们“男性的象征”变得一无是处,这是一种防患好色于未然的非常手段。 book18.org

去势之法不只一种。其中完全去势之法通常行使予未成年时;而成年之后的去势法,则只切除睾丸。这种去势法只会失去生育能力,他们是后宫女人的宠儿。 book18.org

从奴隶实验中,我们知“除睾丸"是危险性最低的一种方法,成功中也高。方法有“烧除”和“括约”两种。 book18.org

西欧教堂的少年合唱团,也采取这种去势法保持男声 “女高音”的音质,在梵蒂冈教皇礼拜堂唱歌的罗希诺司,就是男声唱女高眘的一个典型例子。直到19世纪初,维也纳圣歌队中还有这种情形出现。歌喉婉转的大作曲家海顿,就曾经险些被去势——这是根据斯坦霍尔的记述。 book18.org

卷发·丝衫·蔷薇 book18.org

飘荡着馥郁的芳香, book18.org

两道眉毛如弧一般, book18.org

两圈卷发,相结如环, book18.org

有这艳丽容姿的“丝衫”少女,走了进来。 book18.org

这是飞达西的诗句,用以形容中世纪波斯美女的容貌。 我们只消看看中世纪阿拉伯、印度的美人画像,就可知道, 当时的女人喜欢在耳发边垂着卷发。即使在现代,我们有时 也可看见卷着秀发的美丽女郎,可是你是否知道,卷发美女起源于中世纪的波斯? book18.org

神秘主义诗人哈菲滋,曾经在他的抒情诗中如是赞扬——“令人丧失理性的神秘魅力,如早晨微风般的馨香”;而且,还把垂贴两边的卷发,歌咏为“恋爱的住家',乌玛·哈雅姆也咏叹“斩断世间善恶的羁绊,掌上被酒和美女卷发缠绕着”。 book18.org

至于“丝衫”是波斯语,意即美丽。哈菲滋曾经写道 “无郁金香的脸颊,就没有快乐;无丝衫的舞蹈、蔷薇的愉悦、夜莺的歌声,也不会快乐”。诗中的“丝衫”,暗示身材健美的少女,上身纤细,下身丰腴的姿态。至于“蔷薇”寓意处女;“郁金香”代表美少年。在中世的波斯,视古希腊的男色和女色为同样甜美的悦乐。 book18.org

在酒店中陪侍的,有丰姿绰约的少女,也有容貌俊俏的少年,他们是男人的爱人。这种由古代持续至中世纪波斯的性风俗,可以说是希腊文化东渐的结果。但是不久之后,波斯文化就被融合于阿拉伯文化之中了。 book18.org

我们甚至可以说,如果中世波斯没有汲取古希腊文化,西欧不会产生文艺复兴,只是一个贫瘠的日耳曼蛮族国家;而十字军东征,就是促使东西文明交流的“血管”。 book18.org

夏天爱男子·冬天爱少女 book18.org

“我的儿子啊!你要记住,不管爱上什么人,无论是喝醉了或是清醒着,都不能一无限制的沉溺于情欲之中。从你肉体中所放出的,是你的魂。不能酩酊大醉,大醉是有害无益的,清醒才是适度的行为。不能纵情纵欲,那是野兽的行径。而且,不管是否引发欲念,在炎暑和酷寒中,都应该小心谨慎。一年四季中,春天是最理想的时刻,夏天则爱男子,冬天时,就爱少女。” book18.org

这是引自英译本《君子之鉴》中的-节。是10世纪初,领有黑海沿岸多波斯某王朝之王卡斯宾训谕其儿子的书。 book18.org

这种性爱观是波斯神秘主义的产物,而波斯神秘主义,又受古希腊斯多噶学派影响至深。这种观念视性为自然之物,不加以曲解,使之成为调和的欲求,也不故意给予理性和较髙的格调。 book18.org

“夏天爱男子,冬天爱少女”这句话因何而来?原来那时的人认为,天气酷热时,肉体疲劳的程度势将加倍,所以必须接触“冷”的肉体;严寒时,则和皮下脂肪较厚的而温暖的年轻少女相处,这是发明床第生理之道的学问,而非暖昧淫秽的谬论。 book18.org

书中又说: book18.org

“要深爱你的妻子。但是,虽然你视她为至高无上的人间尤物,也不能夜夜春宵。因为偶尔为之对她有好处,如果你不愿意,或是有事出远门,她才能忍受空房独守的滋味。” book18.org

“不要娶比自己身份高的女性,而且娶妻需取处女之身、良家妇女。妻子是主妇,而不是悦乐的工具,如果要享乐,到市场买个女奴隶就可以了。妻子必须是健康、成熟、 聪慧,懂得料理家务的人。”这些训谕,直至现在还有存在价值,现代人的确往往迷恋美貌和财富,一味追求性快乐,这实在不是夫妇之道。 book18.org

美妙的爱之曲调·王书之诗 book18.org

夫妇洞房花烛夜, book18.org

不觉得长夜漫漫。 book18.org

洁净的芽,充满了露水, book18.org

红宝石筐,充满着白珠, book18.org

珍珠贝滴下了一滴水, book18.org

于是,一粒白珠蓦地出现。 book18.org

雷斯坦以手臂紧紧环抱她, book18.org

无与伦比的勇士,由衷地爱怜着她。 book18.org

这是著名的波斯民族诗人飞达西所写的《王书》中“祝婚歌”的一节。此诗颇具美感、充满象征意味的性描写,可以和旧约所罗门的雅歌相媲美。这段髙妙的诗句,是雷斯坦英雄新婚时,洞房情景的描写。 book18.org

性的象征,后来更由哈菲滋而渲染的更为艳丽。 book18.org

无比洁净、美丽的月亮。 book18.org

卸去衣衫,就可闻到黑痣的麝香芳馨。 book18.org

透明薄绢的胸部,似乎连心都可以看见, book18.org

那就象是澄澈清水中的小石和岩石一般。 book18.org

以上是描写裸体美女的诗句。此外对性的修辞也具有美感,被赞为“神秘的翻译者”,也有“石头的心”“银色的乳房”“王子”“月亮” “百合之花”等暗喻性的表现法。 book18.org

14世纪写成的阿拉伯《天方夜谭》,也是得自这种典雅的中世波斯神秘本义文学土壤的栽培。在此顺带一提,《天方夜谭》一书源自波斯语古书《一千个故事》。哈菲滋、乌玛等的抒情诗、神秘主义之美学,使《天方夜谭》不至流于猥亵,而且使爱欲荡漾着优美、清纯的气息。 book18.org

缠足的习俗 book18.org

中国的宦官和缠足,是两项灭绝人性的弊风。据说,缠足之风源于10世纪初的诗人李煜。他以绢布把宫女睿娘的脚包起来,命她在黄金制成的莲座上跳舞。 book18.org

古人称缠足为“金莲”“瑞莲”,且看足踏与弓鞋,婀娜步行的姿态,真可谓“步步生莲”,美丽至极。根据《中国的奇俗》一书所载,缠足之法是,女性在幼儿时期时就用布把脚紧紧裹缠,穿上小鞋子,使脚变成后天畸形的模样,如此,在她们成年之后,脚也不会大于十公分。当时的人认为,缠足的女人步行颤巍,其纤弱婀娜之姿,颇具魅力。 book18.org

缠足之法是残酷无情的,就象男子去势一般。缠足时,是把第二根脚趾的关节折弯至脚底,再用布包紧;绝世佳人赵飞燕、杨玉环的弓鞋尺寸,就不满十公分,真的是可以在掌中跳舞了。缠足以具备三贵为最美,三贵即是“肥”“软”“秀”。 book18.org

“肥”是肥胖光润;“软”是柔弱无骨;“秀”是形状秀丽。缠足的目的,是在闺房中以人工方式改造女性美,使快乐的淫佚更富于官能美。小脚的女人是高贵的,暗示着她的身体也是上品,而且,脚小行路时,必须倍于平常的努力、如此也可以训练其腰力,并可培养如钢般的脊骨力量。如果再将缠足透彻推理一番,这是一种使脚畸形,不便外出,防止红杏出墙的诡计,是男子嫉妒心作崇的深谋远虑。以古埃及来说,埃及人也不给妻妾穿鞋,将她们整天关在家里面——那个时代,女人不着金饰之鞋是绝不外出的,这也是男人想出的伎俩。缠足,实在也可说是男人猜忌心所产生的“上锁的脚”。 book18.org

缠足的性爱术 book18.org

“西门庆把金莲的鲜红鞋子脱掉,将缠在脚上的布解开,然后用裹脚布把金莲的双脚绑起,呈‘金龙探爪’之态, 吊在葡萄棚下。”这段叙述中所说的就是“悬,——缠足的性爱技巧。 book18.org

缠足具有“吮”、“舔”、“啮”、“吞”、“握”、“捏''、“搔”、“捻”、“挑”、“拥”等技巧,均为变态的性爱。 book18.org

这些都是有关缠足之官能怡乐,唤起变态式的性快感技巧。另外还有足淫之法,后人竟还想出22种之多,实在令人为瞠目。因此,除非末梢神经处于异常兴奋的状态中,否则是不可能刺激官能的。 book18.org

缠足必须经常以绷带似的布绑紧,并在足上涂蜜、洒香粉。 book18.org

另外,根据资料所示,还有人给弓鞋熏香,饰以金银、 宝石,或莲花、牡丹等剌绣,是种美丽、奢华的物品。 book18.org

总而言之,这个时代的中国女性,可以说拥有两种性器。 book18.org

班昭心目中的好妻子 book18.org

不管东西方的结婚礼俗有多少不同,中国丈夫仍可发现他们和同一时代的希伯来、希腊、罗马丈夫有很多共同的地方,特别是对“什么是好妻子”的看法。一个好妻子并不需要特别聪明或者漂亮,中国汉朝一位知名的女学者班昭在她所著《女诫》一书上说:女有四行,一是妇德;二是妇言;三是妇容;四是妇功。所谓“妇德”,并不是才智优越,而是幽闲贞静,规矩礼貌。所谓“妇言”,并非指辩才好,而是未经考虑的话绝不轻易出口,平时也绝不有一句恶言。所谓“妇容”,不必颜色美丽,而是一身干干净净,清清楚楚。所谓 “妇功”,不必工巧过人,而是专心纺织,不好戏笑,洁酒斋食,以奉宾客。 book18.org

这是中国人心目中一个“好妻子”的条件,也是中国“女教”的重要内容。班昭是一个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女学者, 但绝非一个女权主义者,象很多儒家一样,她的“理论基础”也含有道家的宇宙观。她说:“阴阳殊性,男女易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先有了这个阴阳的基本前提,然后再引入儒家的伦理观夫有再取之义,妇无二适之夫,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可违也。。……故事夫如事天,与孝子事父,忠臣事君同也。” book18.org

儒家的男女之防 book18.org

儒家亦非常忌讳男女间的肉体接触,需“以礼为防”, 《礼记》上说“不自授”,也就是“男女授受不亲”的意思,男女之间不能直接受同一件东西。即使女人生了病,请医师诊疗,医师也不能直接触摸到病人的身体。 book18.org

中国社会,从小就教人注意男女之别,有“男女七岁不同席”昀说法,男女不能到同一个井挑水,不能将衣服挂在一起,总之,男女越少接触越好。但对女人的要求似乎又特别严格,《女论语》上说:“内外各处,男女异群,不窥壁外,不出外庭。出必掩面,窥必藏形,男非眷属,互不通名”,即使是夫妻之间,也应“相敬如宾”、“举案齐眉”。 book18.org

有名的儒者孟子曾因“礼”的问题而和妻子闹过几次不愉快,一次是孟子走进自己家中,看到奏子在私室里衣服不整,裸体露出,竟怒而离去。另一次是看到妻子两脚张开蹲在地上,气得要将她休掉。 book18.org

淳于髡曾问孟子一个问题:“嫂嫂落水就要溺毙了,可以伸手去救她吗?”孟子回答:“当然可以援手而救之,但这是危急场合的权宜之计。” book18.org

现代人看这些“男女之防”也许会觉得太过火,但不管怎么过火,跟早期基督教界的“男女之防”可以说是半斤八两, 各有千秋,譬如,基督教亦有规定,一个男人的尸体不可以埋在女人的尸体旁边,除非那具女尸已经腐烂。 book18.org

儒家要人严守男女之防,尽量避免能勾起情欲的场合或机会,跟基督教是一样的。 book18.org

烈女·节妇·处女 book18.org

缠足之风的盛行,与“守节”及“处女”的受重视几乎是平行发展的,所谓“金莲要小,牌坊要大”,这于宋朝理学的盛行可能有密切关系。宋代理学是尊古的,宋儒特别推崇古代形成的礼教;在汉代,朝廷虽用官势褒奖贞节,班昭用文字鼓吹贞节(“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夫”),但社会对于贞节并不严格重视,妇人再嫁,无人制止,也有人愿娶。到了宋朝程、朱等儒者手里,想要把古书上所说的,落实到民间的日常生活之中,贞节的观念逐渐变得严格起来。譬如程伊川就曾说过妇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样的话;而朱熹在朋友的妹婿死后,写信给朋友,要朋友“设法使其妹守贞节”。 book18.org

我们从“二十四史”中,看各朝各史所录的“烈女”、“节妇”数目,就可以知道妇女守节的观念是如何越来越被提倡。《唐书》列有54人,《宋史》有55人,《元史》有187 人,清朝人要修明史时,发现节烈传记竟有“不下万余人” 取其优者,也还有308人。明太祖为了提倡寡妇守节,曾下一道诏令:“民间寡妇二十以前夫之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寡妇守节不仅“光荣”,可以赢得一座“贞节牌坊”,且可使本家“免除劳役”,因此即使寡妇不能守,本家也希望她守,逼她守。这也许是明朝“节妇”特别多的原因吧! book18.org

守节要守得苦,尽节要尽得烈,由于社会的鼓动,到明清两代,对贞节的要求几乎已达宗教迷信的地步,近乎泯灭人性的地步。所谓“贞节”,不仅不能涉及性行为,连皮肤手臂也不能为男子碰触。五代有“节妇断手”的故事,元代有 “节妇乳疡不医,宁死”的故事,但到明清两代则越演越烈,有新婚之夜,而妻竟刎颈而死的蔡烈妇。夫死守节,被认为当然;未嫁夫死,也要尽节;偶为男子调戏,也要以死明节;而一般卫道士则在一旁鼓掌大叫:“死得好!死得好! ”迷信贞节至此,实令人匪夷所思。 book18.org

在宋朝以前,结婚以前的贞节观念不是不讲,但都更重视结婚之后的贞节,以确保父系社会里的血缘关系,这在世界各地几乎都是一样的。但到了宋朝,贞节的观念严格起来之后,婚前的“贞”一也就是新娘是否为“处女”的问题变得 格外受重视,这与眨抑妇女改嫁,再嫁几乎是并行发展的。 book18.org

新娘是否为“处女”,当时唯一标准是在新婚之夜检查新娘是否“落红”一处女膜破裂而流血,这件事成了第二天早上大家最关心的事,大家把整个贞操问题都放在生殖器的那“一层膜”上,如果新娘初夜落红,第二天男家要派专人送喜帖,上书“闺门有训,淑女可钦”等字样到女家报喜,女家则喜欢无限,夸耀邻里。如果新娘已非完璧,则女家颜色尽失,即使男方因而休妻,女家也无话可说。就替有男方嫌新妇貌丑,新婚之夜并未合欢,而于次日故意说新娘并非完 book18.org

璧,将她送回家。结果女方讼之于官,官府命人验之,“果守礼谨严之处子也”,而判决男方仍以鼓乐迎妇的故事。 book18.org

印度的早婚 book18.org

印度流行早婚,但这个“早”字似乎偏重于新娘的年龄。 在公元二、三世纪时,新娘的年龄约等于新郎年龄的三分之一被视为“理想的婚姻”。当时法律认为,女孩子的适婚年龄是八岁,男孩子则是24岁。女孩子的早婚原因很多,—是在传统的父系社会里,女儿被认为是家庭的累赘;一是担心 进入思春期的女儿在外界的诱惑下失去童贞,不如即早送入夫家;另一个原因是在人口比例上的阳盛阴衰,在食物并不充裕的社会里,能活到适婚年龄的女孩子成了 “抢手货”。 book18.org

虽然名义上是八岁结婚,但通常要等到12岁时,才和丈夫“住”在一起,而于此时开始婚姻中的性生活。这时新郎大概是28岁了,他必须懂得怜香惜玉,《性典》焊坦白的告诉新郎:“如果一个女人被屈服于一个她不太认识的男人的暴力之下,她可能会痛恨性行为,甚至憎恨所有的男人……” 因此,需先做“纯洁的交往”,十天之后,新郎才能吻新娘; 再过三天之后,才能有正式的性行为。 book18.org

但印度的小新娘可能比同时代其他社会的小新娘面对较少的问题,因为她的丈夫和她都属同一个种姓、同一阶级,他们的生活方式及人生信念非常类似,而且,她极可能是丈夫唯一的妻子;虽然,印度也有一夫多妻制,但只限于贵族及富有的少数人。在某些地方,譬如西南方的马拉巴海岸及北边的喜马拉雅山南麓,甚至有一妻多夫的习俗,好几个兄弟共同娶一个太太,印度伟大史诗从Mahabharata中的英雄——五个兄弟,就合娶一个妻子。 book18.org

28岁与12岁的夫妻档跟36岁与20岁的夫妻档,虽然都是相差16岁,但其差异的内涵却有天渊之别,印度丈夫对他们“小妻子”所怀抱的感情,就象日后对自己子女怀抱的感情。而年轻的妻子,在知识、情感、经济、体力各方面都 需仰赖比她年长甚多也髙明甚多的丈夫,她对丈夫的印象,正如社会所欲向她灌输的,是一个“完完全全的高等人”。 book18.org

印度的太阳神殿 book18.org

被印度孟加拉湾的波涛声所包围着的卡宙拉赫太阳神殿,其壮丽之遗迹,宛如豪华的盛宴一般。 book18.org

这虽是一片断垣残壁的废墟,但在神殿壁面上雕刻的无数被称为“欢喜佛”的性爱欢喜像,就好似在大地回响似的, 奏出爱的欢乐之诗。 book18.org

这座神殿是费时20年才建成的印度最大的太阳神殿。 建立者是东恒河王朝的狮子王(在位期间1238年一一1264 年)。, book18.org

舞乐殿、拜殿、本寺(髙塔)、神妃殿、纪念堂,建立在周围一公里的石垒之中,塔高63米,但是现在已经半颓,只剩下基坛部分的装饰壁画而已。 book18.org

如今,《爱经》所记述的性爱技巧,如立体画绢般的显现在壁面的浮雕上,远远眺望,令人眼花缭乱。 book18.org

男女一对的欢喜佛,混在演奏舞乐的天女中,充满爱的欢喜大大的眼睛、厚厚的嘴唇、高耸丰满的乳房,从这里可以看出,他们均为超官能、充满性力的女神像。 book18.org

神殿是奉献给印度神话中的太阳神,是性力派信仰的具体表现,因此,这些“欢喜佛”象征夸饰太阳神神威之“性力” (创造力),而不是淫靡爱欲之表现。在吠陀赞歌中,有如下一节: book18.org

“有欢喜、愉悦、享乐的地方,充满爱的愿望的地方,那里——使我永远不死。”指的就是太阳神殿。 book18.org

爱之褥——床铺的变迁史 book18.org

拿撒勒的基督耶稣,是在铺有稻草的马槽出生的,而远古埃及、苏美人;是把芦苇叶绑成鸟巢一般当床铺,王公贵族则制造吊绳式的床铺,悬荡在空中睡觉。《普鲁塔克英雄传》中也记载,亚历山大帝,拥有一个黄金制的大床,上有华盖,奢华之极,他躺在床上,和将军们并军事会议,指挥作战事宜。 book18.org

古希腊时,新婚夫妇把大树砍倒,用之做成充满树香的新婚之床,妓女海蒂拉,也拥有一张美丽的大理石床。床的种类琳琅满目,木制镶有滑轮的,镶嵌细工的,床脚是用非洲象牙做的……还有垫被、兔单,都是高级的薄纱,枕头也极其名贵。总之,罗马人的床铺,可以称得上是豪华的奢侈品,用途也不尽相同,睡觉用的、夫妻用的、病人用的、进餐用的,种类不尽其数。其中,进餐用的床上,铺着从巴比伦来的织毯,装饰有金银、象牙、玳瑁等的细工;上面也置有几个小枕头或小坐垫。 book18.org

中世纪时,床还颇为粗糙,直到十字军东征时,才从阿拉伯传入那种上有华盖,类似宝石箱的床。在此之前,床只由皮革编制,上面铺着稻草的垫被,那种上有华盖,被称为十字军东征的床,金碧辉煌,华丽异常,大部分摆设在屋外,王妃或贵妇人躺在那里,接见参加十字军的勇士,赞扬他们的武功,这种东方式的床,成为西欧床铺的鼻袓。此后,贵族喜爱上有华盖、张有天幕的床,看起来就象是独立的一幢美丽的帐幕小屋,把帐幕放下来时,任何人都无法窥其堂奥。床就象是荚里的扁豆一样,造成一个亲密的世界。 book18.org

第三章 近世 book18.org

纯洁的婚姻 book18.org

公元前1世纪的罗马帝政时代,就已经确立了一夫一妻制的“神圣结婚”之婚姻法,但是,那时还有自由离婚制度和公然蓄妾的习俗存在。为这种婚姻写下终止符的,是16世纪召开的特兰特宗教会议,从此,开始实行基督教婚姻法。 可以说,一夫一妻制的现代婚姻形式之确立和法制化,是这次会议带来的成果。 book18.org

基督教认为婚姻和洗礼、坚信、圣体、告解、终油同样都是“秘迹”,在神前发誓的婚约,是“安定而纯洁的婚姻”,也就是“神圣的持续”。因此,既已结婚,就不能离婚,直到现在,意大利等天主教国家,仍然不允许自由离婚。 book18.org

特兰特会议的决定,不论新旧派别,都使这种婚姻法制化,成为基督教国家婚姻的基本。至于信仰回教的非洲、阿拉伯,虽到现在还是一夫一妻制,但是蓄妾也不被法律所禁止。 book18.org

至于英国,虽然同样是基督教国家,或许是因为信奉新教的关系,对于离婚的看法,比北欧诸国来得宽容。英国把婚姻生活的基本放在性生活方面。根据1947年,上议院所通过的婚姻法修正案,配偶之间只要发生肉体关系,婚姻就宣布有效;如果在配偶中,任何一方拒绝房事,或是性无能,婚姻即可被解除。而且他们认为,只要发生性行为,即使采用避孕工具,婚姻也被视为圆满;不孕、无精症,均不构成离婚理由,在英国人眼中,有无性快感,才是最重要的。 book18.org

优雅之爱 book18.org

12世纪初开启了一股“优雅之爱”的洪流。“优雅之爱”在开始时是一种文学上的幻想,但很快进入现实世界中,而成为“人生模仿艺术”的一个典型例子。“优雅之爱”是一个有阶级意识的、逃避现实的、象“肥阜剧”(Soap-pera,指美国供家庭主妇观赏的电视连续剧,因以肥皂的广告为主而得名)般感伤的、描述一个出生高贵的女子与浪漫骑士之间理想化恋情的故事,是一个打发闲散时刻的美丽白日梦,但它所引进的行为模式却对妇女地位产生了直接而有力的影响。 book18.org

历史学家对“优雅之爱”一直极感兴趣,因为这种在基本上违反宗教观念的行为,奇迹般的出现并且盛行于教会势力的顶峰时期。直到19世纪,一般人认为“优雅之爱”是从日耳曼居尔特人尊重女性的民风发展出来的;后来又认为那是反对罗马教皇的吟游诗人,以“情歌”做为宣扬其异教观念的武器;接着又有人认为“爱情服务”只是封建领主的家臣对其女主人的服务项目之一。当人类学家开始对历史有兴趣后, 他们说“优雅之爱”乃是母系社会反抗基督教训诫,而想重振古老的性规范的—种表现。最后,能解释一切的精神分析学家说,“优雅之爱”乃是婴儿对母亲固结情感的集体幻想。 book18.org

但优雅之爱的情人和他的淑女,显然并非全是在宗教上或情感上适应不良的入。在今天,仍有成千上万的人在阅读新编的浪漫奇情故事,中吉世纪的人无法有这么高的享受, 但他们可以根据新的“游戏规则”,一当“爱情”足够吸引人而又不足以危及个人性命时,他可以用行动来满足他的梦想。 book18.org

玫瑰罗曼史 book18.org

如果Jaure是西方第一个以“淑女”来做暗喻的人,那 么在13世纪写成《玫瑰罗曼史》的Guillanme de Lorris及则是Jean de Meun将这种隐喻观念普及于世的两个人。《玫瑰罗曼史》可能是中古时期后半期读者最多的作品,它的前半部于1230年左右由Lorris写就,说叙利亚一位充满爱意的人走进一个神秘的花园,看到一朵令他心迷神荡的玫瑰 (代表一位淑女),但他的心里也因而产生一个恼人的问题:“他是否应将那朵玫瑰摘下来?”Lorris以4000行诗句来辩论这个问题,他用各种隐喻一一悠闲与殷勤、欢乐与希望、美与财当、甜言蜜语、危险、诽谤、恐惧、羞耻等象征爱情的酸甜苦辣。40年后,Meun又用1800行诗句加以续完,但他的语气大异于Lorris,变得滔滔雄辩、机智、带着色欲、愤世嫉俗、挑逗、勾引等。我们可以说,《玫瑰罗曼史》的前半段将女性化成人间少有的圣女,但后半段又将她 拉回人间,Meun似乎带着轻视的口吻说,多数女人并没有 高贵、美丽到能成为“优雅之爱”女主角的境界。 book18.org

但《玫瑰罗曼史》的前后诗篇并没有摧毁女主人的高贵形象,因为多数人对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已了然于心。它最大的影响是文学与艺术开始一窝蜂的使用暗喻。从美学或艺术的角度来看,有些抽象的东西以女性来做象征(隐喻)是可以理解的,臂如以女性来象征贞洁、自然、悠闲等。但当时的人亦以女性来象征正义、科学、艺术与几何学,如果只是暂时性的现象也许不足挂齿,但有200年之久,作家和艺术家拒绝放弃这些隐喻,虽然没有一个人真正相信女人是几何学的专家,.但一再使用这些隐喻,却有助于女性地位的改变。 book18.org

圣母崇拜 book18.org

在12世纪之前,圣母玛丽亚只是西罗马教会日历上的一个圣母,但在十字军东征,从拜占庭(东罗马教会)传回圣母崇拜的音讯后,她立刻得到法国伟大的教士圣伯纳德热情的拥戴。圣伯纳德负责改革西妥教团的教规,在他的影响下,欧洲新建了好几百座西妥教团修道院,僧侣们都奉献给童贞女玛丽亚,穿着白袍以尊重她的纯洁,而且在教会里为她设立了特别的淑女礼拜堂。到了 13世纪,在吟游诗人的歌咏下,童贞女与淑女、圣爱与俗爱的界限开始变得模糊,童贞女玛丽亚变成了“我们的淑女”,她的造型无疑是属于贵族的,看起来更象西方宫廷里的宫主,而不是她原先在伯利恒茅屋里的模样。到14、15世纪,在圣方济修会的影响下,圣母玛丽亚又卸下了她那脱俗的面纱,而成为世间穷人、可怜人的温馨的母亲,结果,在福音书里无处可觅的“神圣家庭”’反而在15世纪欧洲的社会环境里找到了栖身之处。 book18.org

圣母玛丽亚知名度的提高,主要得自与吟游诗人、西妥教团及圣方济修会,以及为荣耀她而大兴建筑及艺术作品的贵族、商人与市民。她温和、慈爱、善良,不仅是耶稣的母亲,更是大家渴望拥有的母亲,也希望自己孩子的母亲能以她为楷模。神圣的圣母玛丽亚与世俗的淑女是一个理想女性偶像的两个方面,“玛丽亚是个童贞女”这种说法很道合教会的教义,但教会也发现,圣母崇拜的流派日増,逐渐脱离了教会教义的掌握,对俗人来说,信仰跟逻辑是分家的,她们很容易接受玛丽亚是童贞女,同时也是基督的新娘,圣母这三个互相充实的角色。当街头巷尾的基督徒一直深信玛丽亚.不仅是一位圣者,更是理想女性的化身时,她就成为教会政策皮肉里的一根芒刺,多少遏阻了教会想剥夺女性合法地位的尝试。 book18.org

色欲幻想 book18.org

“色欲幻想”在中古欧洲是一个相当有趣的问题。因为当时社会上象瘟疫般流行着“梦魔”的怪现象,女性碰到男梦魔称为incubus,男性碰到女梦魔称为Succubus,梦魔会在夜间侵入生人的床铺和他(她)作爱。早在9世纪,有一位大主教就记载了梦魔有时会化身成女子所爱的男士,让女子受骗失身。他也提到有一位修道女饱受梦魔的“折磨”,最后由牧师驱魔后才告平静的事例。但这些都是零散的,到12世纪,梦魔骚扰的案例却一下子多了起来,而成为编年记事录里的大事。Clairraux的伯纳德记录了一个特别棘手的梦魔事例,有一位女士夜夜受到梦魔的骚扰达6年之久,梦魔在她身上取乐,而不致于吵醒她的丈夫,祈祷与朝圣都没有任何效果,最后,伯纳德叫他的僚属和部位女士同床共眠,结果,梦魔无法进到室内来,而站在门外发出可怖的诅咒。下个礼拜天,伯纳德叫南次地方的居民都到教堂来,告诉他们这个故事,然后对梦魔发出诅咒,禁止他再去搔扰妇女。历史并没有记载是牧师的诅咒还是将其公开化发挥了效用,但该女士此后即未再受搔扰。 book18.org

我们很难避免梦魔在12世纪末的流行与优雅乏爱的传播有直接的联想,上层社会的时尚必然会在改头换面后流行于下层社会,“淑女需有爱人”的时尚在上层社会是文学性的白日梦——一种典型的愿望变成幻想,一个有趣的观象是, book18.org

在这里搔扰男性的女梦魔,并不象男梦魔那样引起人们的兴趣,这表示男人虽习于“咸湿梦”(伴有梦遗的色情梦),但因为外在环境新生的影响力(优雅之爱的流行),而使女性也有较多的色情梦,或至少较愿意承认它。梦魔的肆虐令教会相当忧心,阿奢那及其他神学家都相信,梦魔不仅姿意在人身上取乐,他们还会使妇女怀孕。受孕的方法相当巧妙,神学家们认为,恶魔先以女梦魔的形态出现,和男子春风一度后,吸取他的精液,然后再变成梦魔,到女子身上取乐,而把吸出来的精液注入女子体内。这种人工受精的巧思,到 700年后才真正成为事实。 book18.org

在刚开始时,梦魔的幻想与巫术并没有联系,但到后来,被梦魔搔扰过的女子逐渐被视为女巫。在16及17世纪欧洲疯狂的“猎巫”行动中,各地所抓到的女巫数目还超过男巫,譬如瑞士的琉森都在1450年到1550年间,共告发了32名巫人,其中只有一名是男性。英格兰的艾色克斯郡在1560年至1680年间,共审判了 291名巫人,只有23名是男巫,而其中11名和女巫过从甚密。被认为是巫婆的女姓通常是年龄在50到70岁间的已婚妇女或寡妇,她们容貌丑陋,有一张利嘴,而且经常是乡下的接生婆,在婴儿死亡率相当高的时代里,她们自然会受到怀疑,因为大家一直认为 巫婆需经常以未受洗的婴儿做其飨宴上的珍馐。1486年出版的Malleus Maleficarum,是第一本审问女巫的参考手册,它比现代的精神分析学家更乐于相信这类女人会认为她们和恶魔性交,恶魔是一个庞大而黑色的怪物,有着巨大的阴茎,它的精液就象冰水一样冷。 book18.org

在中古世纪后期及近代初期,年老的家庭主妇得不到任何尊敬和赞美是意料中的事,但她们有不少却成为“猎巫”行动中不幸的牺牲品,则是相当凄惨的。看来,一个社会对 “理想女性”的标准定得越高,则有缺陷的女人的罪孽似乎就变得越深重。在1591年至1650年间,单单瑞士的凡德郡,就有3371名女性被视为“巫婆”而处死,1562年,在德国的一个小镇威仙泰格,被活活烧死的女巫婆有63人。 book18.org

三次是淑女的义务·四次是妻子的权利 book18.org

1499年5月,法国亚拉岗的公主卡罗塔和罗马教皇之子伽拉雷公爵完成花烛大典,路易十二亲自为24岁的新郎和16岁的新娘证婚。第一次结束时,新郎就向皇帝打暗号,第六次时,路易十二莞尔而笑说:“你比我还行啊!” book18.org

安德烈·摩洛伊说,文艺复兴时期的男女“拥有动物冲动,绝没有心理上的顾虑来控制肉体上的冲动”,蒙田也在其论文集中说“亚拉冈的女王下了判决。根据判决,她为了把正当婚姻所必具的规范传给后世,规定一天六次,以作为正常需要的界限。”这个判决使医生们为之瞠目,他们简直无法估计女王究章有多少欲望;古希腊的立法家棱伦则认为,在学院内,为人不怠忽夫妻之务,一个月三次就够了。后来,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做了如下规定“一周两次,是女性的义务,一年104次,如此,我和你都没有害处”。但这是马丁路德42岁时所做的规宗,如果当时他只有20岁,大概会增加次数吧? book18.org

文艺复兴时期,流行着一句话:“一次是试食,也是病人的食物;两次是绅士的礼仪;三次是淑女的义务;四次是妻子的权利。” book18.org

布兰托姆也在《艳妇传》中如是介绍一位宫廷女人的闺怨和老爷在一起时,虽然平时尽夸自己风流绝伦,但也只能有四次。”在现代,根据“金赛报告”,20至30岁者平均每周2.5次;40以上者,一个月一次。事实上,次数不需有所限制,全看当事人是否健康良好,生理健全而定。book18.org

情色网站大全 - 好站推荐!

相关推荐